笔趣阁读书 > 科幻小说 > 虎出没 > 正文 伪父子2
    这是一个重生复仇的故事:

    女主角林夏是a市某豪门大小姐,还是独生女,母亲温柔端庄,父亲威严慈爱。本该拥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在父母的宠爱下长大,最后再嫁一个同样负责的男人,过上幸福的一生。

    但,这一切的一切都在一场车祸之后化为泡影。

    那一年,林夏的母亲离世,父亲再娶。和大多数小三上位的家庭一样,继母是个恶毒的女人,而且她还有一个长的比她还像她父亲的继妹。

    而根据[有了后妈就有了后爸定理],林夏如同一株被遗忘的野草一般野性生长到了二十四岁,而这一年,也是她放荡不羁生活的终点。

    她招惹到了同为a市豪门的王家,她的父亲对这个总是闯祸的女儿早已烦不胜烦,再解决掉事情之后,就把林夏赶出了家门,成为真正的野草,而这也是她地狱般生活的。

    林夏被继母抓到了小黑屋里,作为她们母女发泄的对象,各种折磨,各种侮辱,各种丧尽天良。

    而在这个过程中,她也从这两个变态母女因兴奋而吐出真相的嘴里了解一切的一切。

    问她后悔吗?那是必然的,如果她没那么傻,如果他没那么天真,如果她早点得知真相,那一切可是哪有那么多如果,人生就是一条漫长而复杂的路,走错了,也就回不去了

    但,这只不过是一场幻梦罢了,重生?不存在的。

    而醒来之后的林夏,在知道了未来的一切后,开始了她的逆袭计划。

    首先,先定一个小目标,解决掉变态母女二人组。

    其次,唯有强大自身才是真正的强大,好好学习天天向上,顺带开开公司什么的,期间再偶遇一下霸道少校。

    最后,小目标达成,大学毕业,公司上市,少校求婚。

    全剧终。

    而李泽宇是本故事中的男二号,也就是备胎男,是一个必将成长为足以和霸道少校相提并论的男人。

    按照原本的走向,李泽宇会在故事前期和林夏玩一下暧昧,中期和霸道少校玩一下二男争一女,后期和一直喜欢男主却被女主收入闺蜜团的女二号也就是备胎女结婚,全剧终。

    a市,城北火车站。

    下午两三点半,火车晚点半小时,庞虎在座位上闭目养神。

    “叮叮叮叮——由滨城开往原藏方向去的动78次列车已经检票进站了,请乘坐动78次列车去往原藏方向的旅客到三号检票口”

    火车到站的提示声响起,庞虎起身伸了个大大的懒腰,带着惺忪睡眼迷迷糊糊的到了火车里,找到自己的位置,坐下,把椅子放到最低,躺下,呼~~呼~~

    时间在睡梦中飞速划过。

    第二天早晨六点钟。

    “叮叮叮——各位旅客注意了,前方即将到达的是原藏站,原藏市是本次列车的终点站”

    伴随着列车到站的提示声,庞虎也醒了过来,睁开惺忪的眼睛,抬头望向窗外,地平线上,晨光熹微,万籁俱寂,似是时光静止于此处。

    “啊——~”

    打了个哈欠,还是有些困怎么办。

    冷静分析——

    他决定下车找个地方睡一觉先。

    “小伙子,还困呢?我看你都睡了一路了。”这时,在他左边位置的一个六十左右,有一身儒雅气息,戴着金边眼睛,头发斑白却梳的整整齐齐的老学究模样的男人对他说到。

    “是啊,困的很。您老也是来旅游的?就您一个人啊?”庞虎答道。

    “是啊,年纪大了,趁还走得动的时候到处走走看看。你呢,我看你才十五六岁吧,怎么就自己一个人跑来原藏旅游了?”

    “哎——一言难尽啊!”

    “哈哈,年轻人不要这么老气横秋的,有什么事不能解决呢?”

    “没多大事,就是家长里短那点破事儿,都已经不在乎了,离开了,清静。”

    “唉——那你有想过你以后怎么过吗?”

    “嗯。”

    “那你有能力做到吗?”

    “有。”

    “有自己的想法就好,不要因为冲动,而毁了一辈子。”

    “”

    ——

    蓝蓝的天空~

    青青的湖水~

    绿绿的草原~

    唉诶诶诶唉~

    奔驰滴骏马~

    一望无际的贝尔呼伦大草原,牛羊成群,骏马奔驰~

    一个山坡上,清风拂过,一只狗尾巴草随风摇曳,碰到了草地上躺着的人的鼻子上。

    “阿嚏——”

    揉了揉鼻子,草地上的人儿向远离狗尾巴草的地方移动了三厘米,正好狗尾巴草够不着儿。

    这时,从山坡下上来一个人影,一看却是和庞虎聊过天的老学究。

    “小庞!”老人喊庞虎,庞虎威然不动。

    “还睡呢小庞?”老人再喊,庞虎还是不动。

    “哈哈~算你狠。”笑了两声,老人走到庞虎旁边,把一个盒子放在庞虎鼻子下,里面放的是烤羊肉。

    “伏~扶~丰~”

    庞虎的鼻子动了两下,但还是不想动。

    “还不起来?青稞酒喝不喝?”老人见庞虎还起不来,从身后拿出一瓶酒。

    这下庞虎没有再继续躺着,而是坐起来抢过酒瓶往嘴里灌。

    但这并非是他多喜欢喝青稞酒,只是他没喝过罢了,他对一切新鲜的食物都很感兴趣。

    “老万,你能不能弄到奶酒和白酒。”庞虎没有什么客气的。

    “哎~你呀,行吧——谁让我摊上你这么个懒人呢。”老万十分无奈,但没有什么不高兴的。

    来让我告诉你这俩货是怎么走到呸混到一起的。

    在出火车站的时候,老万还是信不过一个孩子能在这异乡有什么出路,就提出让庞虎陪他旅旅游的想法,其实主要是想在过程中拯救一个迷途少年。

    但,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老万发现庞虎根本不是什么叛逆期的迷途少年,他是真正对什么都不在乎,除了吃喝睡。几乎只要一坐下,庞虎就得闭上眼睛打瞌睡,但是在这个过程中还能和他聊天。

    而老万也发现了庞虎与常人不同的地方,比如他是真的非常需要睡眠,而且对于吃有着非一般的执着,特别是对没吃过的东西,他怎么吃都不会撑着。有一次,他亲眼看着庞虎吃完了整整一直烤全羊。当时他下巴都要惊掉了,但也没有把庞虎当成怪物,只是当庞虎天赋异禀罢了。

    毕竟有些人也会经常睡眠,某些天生胃大消化功能好的人也可以吃下整只烤全羊。

    所以一路上老万对庞虎的感觉还属于有嗜睡症状的天赋异禀的吃货。

    直到昨天,他们来到了鄂多斯草原。

    庞虎刚一进入草原里,就倒下去了。当时可把老万吓坏了,这孩子可千万别出事啊,如果出事了,他会自责一辈子的。

    结果,老万喊了半天也喊不醒的庞虎,在他正准备拨打120的时候对他说了句“我只是睡着了,不想起来,你把我拖到山坡上。”

    之后,老万和庞虎在山坡上谈了一下午人生。

    在晚上的时候,庞虎自己就醒来了。但是这时他们已经被狼群包围,十分地倒霉的遇见了一群饿狼。

    当时老万就傻了,但让他更傻的事情还在后面。他们俩靠在一起,狼群开始攻击他们,一拥而上,捕食这两只看似弱小的猎物。嗯,随后,再次庞虎使用了“秘技之你看不见我”带着老万趁狼群不注意的时候溜了。

    至于为什么不杀它们,嗯,阿弥陀佛,善哉善哉,施主不要杀心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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