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读书 > 科幻小说 > 黄泉阴镖 > 第六百二十七章密道追贼
    像我这样的人,注定了如飘萍一般,征战天下。

    一种离别的感伤在我心头弥漫,我知道离开的时候到了,这片冰雪之城,也许此生我不会再来。一旦将来萧画率领野仙南下,这座浪漫的冰雪之城,或许会成为真正的孤城,尘封在历史的长河中。

    “哥哥。找到胡二爷没紫烟姐姐不会有事吧,气死我了,找到这老贼,我要狠狠揍他一顿。”少天走了过来,催问道。

    我摇了摇头,整个胡府都找遍了。都没能发现胡二爷的踪影,这家伙人间蒸发了。

    我试着用神魂与夜魔联系了好几次,都没能感应到他的回应,这意味着他很可能是进入了某种特殊的环境,无法与我交流,或者不方便,最让我不安的一种是,他很可能已经被胡二爷给害了。

    在雪宫呆了一晚。次日清晨。黄书领着一群满身是土,疲惫不堪的黄仙找到了我。

    “秦王,好消息,好消息”黄书激动道。

    我见他们面有喜色,知道多半是找到了胡二爷的踪迹,黄仙是最擅长遁地的,同时他们也是最好的追踪猎手之一。凭借着敏锐的嗅觉,他们终于在雪宫底下纵横交错的一条密道中,发现了胡二爷留下的痕迹。

    “众位兄弟辛苦了”我从乾坤袋中,拿出了乌金与一些补气的丹药赐给了黄书等人。

    众黄仙大喜不已,连连道谢,他们一向为其他野仙、人所不喜,做梦也没想到我会如此重待他们。

    黄书在前边给我领路,很快在雪宫东北的一座小庙里找到了地道的入口。

    这座庙供奉的是太白金星,长白子死后,这庙也就荒废了,冷清的很,以至于众人甚至都没想到过他。

    也是多亏了黄书手下的这些黄仙,高手众多,几乎将整个雪宫都探查了一个遍,终究还是找到了胡二爷的踪影。

    我先给太白金星上了香,上书祷告后,黄书令人将太白金星像搬开后,底下果然有一个洞口。

    黄书把我带到了底下,一番曲折之后,耳际渐渐有了流水声,谁能想到在长白山上,竟然还有这么一条地下河。

    黄书领着我到了一处地下简易渡口处,由于地下很少有人走,靠近河岸的地方早已经长满了青苔,黄书指着地上的一连串脚印道:“秦王,这是我发现的脚印,从地上的痕迹来看,胡二爷一行人至少有五人,他们应该是乘船顺着山势而下。”

    长白山势极陡,这条地下河多半是山中雪水所化,在建造雪宫之时,开山祖师爷想必刻意打造了这条逃生密道。

    从这里顺流而下,只怕两个时辰就能到达山下,从胡二爷失踪到现在已经快一天了,这时候再想去追人,已经是来不及了。

    黄书见我面色阴沉,当即干笑道:“秦王莫不是担心胡二爷早已经走了放心吧,萧掌教早已经在两天前便让向春到达山下的长白镇,封锁了所有离开长白的大路,胡二爷这会儿或许仍在咱们的控制之中。”

    我笑了笑,感叹道:“还是萧掌教有远见啊,黄仙,好生修炼,争取日后晋封为神。”

    说完,我对少天打了个手势,准备顺流而下。

    黄书有些惊讶的问我:“秦王,你不跟掌教、白老大他们告别,就这样走了”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目光深沉道:“放心吧,很快咱们就会在江东相聚,时间紧迫,我就不去跟他们告别了,再会。”

    黄书眼眶通红,声音有些哽咽,他没想到我说走就走,让他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

    这些天他跟着我,不仅仅为黄仙一族找到了尊严,同时也意识到自己的天赋非但不是耻辱,而是一种世间难得的本事。

    其实,无论是人,还是野仙,他们都是极重自尊的,很多人在玄门拼的头破血流,为的就是名气与玄门的尊敬。

    黄书在此前一直卑微的活着,苟且讨好他人而活,现在他找回了整个族人的自尊,我对他来说,有点化、重生之恩,绝不是简简单单的一个主子那么简单。

    “秦王,我,我跟你一起走吧。”黄书抹了一把眼泪,眨巴着豆油鼠眼。

    我微笑看着他,“这水乃是千年寒冰所化,奇寒无比,不是你能承受的。好生修炼,日后你到了江东,你的族人将是咱们秦军最好的斥候,少不了立功的机会。”

    说完,我与少天纵身跳入了暗河之中,暗河之上原本是有其他船只的,但胡二爷老奸巨猾,将剩下的逃生船都给毁了。

    黄书跪在岸边,恭恭敬敬的向我磕了几个头,直到我和少天潜离他的视线,这才不舍的离开

    地下河中的水冰寒刺骨,万幸我和少天都是修为极高,我有龙气护身,对水倒是不惧,相反在水中反而能游刃有余。

    少天更是天生的怪胎,他几乎没有明显的短板,无论是气力、经脉、本体都是远远强于常人,就像是一个永远没有极限的人。

    只要有好的明师指点,少天可以像一个无底洞一般,不断的进步。

    他虽然智商不高,但心底纯净,得到秋瘟的一身修为后,平素虽然也不练功,只是贪吃好玩。

    但我发现一件很怪的事情,这傻小子的修为在不断的进步,一直都维持在与我持平的境界,他的潜力到底有多大,只有老天才知道。

    因为他是没有命数的,能靠吃饭、睡觉、玩耍就能增长修为的,这世上恐怕也只有少天一人了。

    金太保夫妇恐怕也想不到,这个让他们俩放心不下的痴儿,竟然会是一个如此奇才。他虽然傻,但学东西奇快,世人都说我是天子骄子,其实相比少天,我也只能自愧不如。

    我能有现在的修为,那是九死一生换来的,少天则简单的多了,他几乎就像是老天的宠儿,在无忧无虑中成长着。

    当然,他现在智力比以前要高的多,也明白了一些世事,他虽然傻,却从不怕事。跟我走南闯北,几乎成为了我最贴心的兄弟、手足。

    我相信用不了多久,少天身上张王留下的绝世战甲就能显形,打开阴司鬼门,成为我麾下最可靠,最厉害的统兵大将军。

    “哥哥,帮我收着,穿着太难受了。”少天在水中游了一阵后,呼呼喘了几口气,一路上由于水流速度太快,他身上的铠甲反倒影响了他对本体的控制。

    这傻小子很快脱的只剩下一条裤衩,现出强壮、威猛的身姿,由于平时蹦蹦跳跳的,这小子一身肌肉绝不亚于白老大这种猛汉,只是他的身材、骨架高大,不太显体罢了。记鸟台血。

    他仍然在长高,再这么下去,只怕突破两米是迟早的事情,我原本一米八几,身材魁梧,在玄门江东玄门也算是大个子了,但比起少天来,还是在身材上处于劣势。

    我和少天,一路顺流而下,暗河汇入了长白山中的一条溪中,这条溪流叫白溪,直穿长白镇。

    沿溪而下,我和少天到了长白镇附近,两人这才上岸,整理了一下衣服,往镇子上走去。

    “哥哥,你说胡二爷他们会在长白镇吗”少天边走边问我。

    我冷笑了一声,“不管他在哪,我迟早要把他揪出来。”

    到了长白镇,镇上果然已经戒严,出入的镇口都被封锁了。

    由于镇子建在长白山中的一处峡湾中,胡二爷要从别的路离开的话,只能是从两处的山崖翻山越岭而逃。

    这是不现实的,长白山多陡峭之壁,而且常年冰雪覆盖,甚至比西川的山头还要难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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