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读书 > 玄幻小说 > 神之手 > 正文 第二章 庸医
    前言。

    在大西北米特兰邻邦,有一个拥有两千年的悠久历史,可以算作大陆上最年长的国家一一一列侬古国,我们发现高原环境造就了列侬人的钢筋铁骨,与生活在温带海边的米特兰人不同,甚至列侬产出的马匹都有一副卓然拔群的体格,他们是经受北风淬炼的宝剑。一一一一一《大陆通用国家地理》加拉哈德魔法学院名誉校长炀煜著。

    林奇在马背上醒来,确切来说,那是一头驴子,又矮又瘦的驴子。

    “这里是地狱吗?”林奇认为自己死透了。

    “你怎么知道自己死后一定会下地狱?只有穷凶极恶的家伙会下地狱,可怜的东西,连地狱都不会收留你的。”凯恩轻轻捶打着林奇的脊梁,让这家伙浑浑噩噩的脑袋清醒过来。

    立马林奇就感受到了活着的快感,大脑重新开始工作,各种味道涌入鼻腔,临死之时弥留在颅内的痛觉也一并袭来,他头疼欲裂,捂着脑袋,却摸到了额头的角质骨。

    “是你你救了我?”林奇说。

    “你还记得我的名字吗?”凯恩的口气像是在问傻子,他得保证林奇的脑袋还算健康,至少神智清醒,他的语气十分不着调,“如果你的脑袋没问题的话,你应该”

    &一t;凯恩凯恩!”林奇答。

    “很好,你没有变成傻子,也没有精神失常,那么请回答我,你的故乡在哪儿?”凯恩又问了一遍。

    “米特兰国都。”林奇遵着记忆中的故乡回答。

    “那你为什么会撅着屁股往南跑?你这个蠢货&一t;凯恩喝骂,他第一眼看见林奇时,这子正朝南方去。

    凯恩连忙驱着驴子停下,帮林奇翻了个身,回头疑惑地盯着这奇怪的年轻人。

    “为了避开主战场,我想绕回去。”这下林奇看见了茂密的寒带针叶林,红松和那些喊不出名字的花,还有依然阴霾密布的天空。

    凯恩一拉缰绳,驴子换了方向,跑起来。

    林奇感觉很糟糕,背脊压上那畜生的尾椎骨,颠簸之下硌得生疼。

    不过他活了下来,并为此感到无比庆幸。

    “谢谢你,凯恩。”

    “你想感谢我?”

    虽然看不见凯恩的脸,也不知道对方是怎么想的,林奇觉得有必要说一声谢谢。

    “对,我想感谢你,我只知道临死前,一支箭射中了我的脑袋,我也摸到了那处伤,现在成了一个骨包。你又是我醒来时第一个看见的人,肯定是你救了我。”林奇推断得有条有理。

    “我是个庸医,东西。”凯恩带着他踏上了一条路,山势一路走低,“虽然是庸医,但还是要有医德。”

    “怎么会是庸医。”林奇不解,啧啧称奇:“连致命伤都能轻松痊愈,你算得上非常棒的医生。”

    “医生一般会去采集草药,观察病人的气色,依照以往的病例来判断病情,并且详细将病例记录在案,出册成书,而我的行医方式只是往你脑袋上贴上圣痕,然后诵经就行了。这不是医生的做法,这是神术。”

    林奇却不以为然:“只要能救人,方法并不重要。”

    从两人的交谈中,林奇似乎感觉的到,这位凯恩神父,是个很特别的人,不论能力上,性格上也非常特别。好比林奇知道,自己是个异世界的访客,一切都朝着实用主义去想,去做,而凯恩将“医术”与“神术”的界定划得非常清,是个古板严苛的人。

    凯恩:“东西,你究竟是什么玩意儿?”

    林奇不解,他不知道凯恩在问什么。

    “我的意思是。”凯恩牵动缰绳,心翼翼地驱着驴子,踏过泥泞的路,“我在你身上看见了两个截然不同的灵魂。”

    林奇惊讶地说:“你能看见?”

    “现在又变成了一个。”凯恩会去关心一个逃兵也是因为这点。“我见过恶灵附身的人,他们体内也有两个灵魂,不过没见过融为一体的。”

    林奇低头不语,他也没法回答这个问题。

    “你的形状非常有意思。”凯恩对林奇的灵魂结构非常感兴趣,“我见过各种灵魂的样子,圆的扁的,方的正的,如水如雾如石如火。一些生而为王的人,他们的灵魂甚至有了非同寻常的魄力,有了特殊的形状。而你的”

    林奇想抬起头,可脖子却不受力,他知道,这是他的大脑还没缓过一口气,他需要休息,可他依然想听一听凯恩的高谈阔论,尽量听得仔细些,他抱着好奇心,想知道自己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而你的形状,很像是一只兔子。”凯恩笑出了声,“抱歉哈哈哈哈我突然想到了一个笑话。抱歉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一一哈哈哈哈哈,抱歉。”

    “兔子?”林奇疑惑。

    “对,兔子。时而狡诈,时而蠢笨,留有三窟退路,急红了眼也会咬人,比老鼠爱干净,比刺猬要温柔。能用任何东西当做配偶的代替品。你想听那个笑话吗&一t;凯恩念叨着他理解中的“兔子”。

    “说来听听。”

    “我时候,问起妈妈。”凯恩回忆着往事,绘声绘色地讲着故事,“为什么妈妈拎着兔子的耳朵?妈妈讲,兔子的长耳朵就是为了方便拎而长出来的。后来”

    林奇:“后来?”

    “后来,我他妈差点被这头母驴踢死。”凯恩扯着驴耳朵,驴子颠得更厉害了,这大汉又开始捧腹大笑。

    林奇也跟着笑了,他第一次觉得凯恩是个很好相处的人。至少他现在是这么想的。

    直到三个时后。他们到了米特兰帝国边陲,过了边关,临近黄昏,林奇再次看见熟悉又陌生的故乡地貌。广袤的平原上,种着大麦和稻,在初春时节,这些作物刚下种,可因为战乱,平民早就往米特兰内境逃了,也没人照顾农田,

    林奇从凯恩口中得知,凯恩是个神父,信仰的神祇,名字叫亚蒙,是代表光与治愈的神灵。宗教在人间的代称,则叫“光照派”,或者是“光明派&一t;,也不会从商,大多数亚蒙的信徒职业是医生,而少数的,像凯恩这样的独行客,游走在战场之上,则是为了让战死的灵魂得以找到回家的路,至少不会蜕变为邪灵。

    没错,凯恩对林奇说的。这个世上,不光有神迹,还有妖魔。

    甚至某些光照派会在瘟疫重灾区收集尸体,统一进行处理,也是为了防止惨死的灵体变成滋养妖魔的温床。

    “那些聚而不散的灵魂,将在人世间游荡很长很长的时间,大多是心愿未了,或者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死亡的事实,加上这类灵魂如果还拥有纯粹的恶念,就会变成邪灵,当邪灵成功酿出大批受害者的血案时,它会一步步吞噬其他灵体,重新获得血肉之躯。变成另一种混沌形态,也就是恶魔。”凯恩闲来无事,和林奇在漫长的旅途中谈论着这些。

    “我觉得我能自己走回去了。凯恩,当然如果你执意要送我回去,我是感激不尽,只不过这样会不会给你添上不必要的麻烦?”林奇深知,送他回家并不是凯恩的义务。

    “这就是问题所在,林奇。”凯恩第一次用如此正式的语气直呼林奇的本名,“你的味道在邪灵嗅来甘香又醇厚,就像炖了一整天的牛里脊,还匀上了一大勺蜜糖。我说过,两个灵体互相交织缠绕融合,才让你的魂魄有了形状,这对邪灵来说是甘之若饴的补品。作为光照派,至少在我的职能范畴之内,要护你周全,最好最后能将你交给米特兰辖区里,那些信仰亚蒙的兄弟姐妹们照看。”

    “是这样吗?”林奇明白这点时,突然有种受宠若惊的感觉,也有被鬼怪盯上隐忧与不安。

    但更多的

    他在颤抖。

    他在兴奋。

    他在害怕。

    他在期待。

    仿佛一个神秘的世界,正向他吐露着点点滴滴的窃窃私语,向他描绘着古老画卷中的万物众生。

    “我们找到了休息的地方。”凯恩拉住缰绳。

    他们停在了官道旁的一家旅店前。

    门口的招牌写着。

    红指甲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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