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广西省柳州府罗城县孟家庄,勾结太平妖国,欲乱乾坤,意图叛国!其所为人神共愤,其罪当诛,当即满门抄斩,钦此!
多么言简意赅的圣旨!区区五十余字内容,就决定了跪在孟家庄府前一百五十余人的生死。圣旨仅一字,足教三命丧。人群中,一位披头散发c满身污臭鸦血的老者屹然未跪,昂首悲呼:
“我孟梓岚一家百余口,一生为国扫妖除孽,廓清宇内!想不到我等一生尽忠守道,却竟遭此灭门之祸,天理何在?”
他的悲鸣恸动天地,响彻云霄,直教那山间苍松垂梢,涧边青草低头。
那念圣旨的太监目光阴冷,大指一挥:“趁他们身上鸦血未净,速速斩了,免得他们又弄些什么神通!”
言语甫毕,一刀刀迎风飒飒,刀落首离,一百余人顷刻身首异处,头颅滚滚,血流成河!
看着一家人的头颅在地上翻来滚去,方才悲恸之老者瞬即瘫跪在地。
“易乾!”他仰天长啸,“上苍怜我,教你离家除妖,免遭劫祸,为我孟家留点血脉!你当谨记此血海深仇,待他日为我等昭雪沉冤c报仇雪恨!”说罢,他突然奋身扑向太监,“曹庚!我跟你拼”
言未尽,大刀落至,老者的遗言最后就由一声“咔嚓”了结。百首堆中,再添一首!
“爹!”
随着一声惊呼,一副厝于床上的棺木蓦然盖起,从棺内惊醒一名年近三十的男子。只见他手扶棺檐,英俊硬朗的脸庞煞白煞青,眸子呆而栗惧,薄唇微张,气息急促,宛如一尊受惊过度的雕像。他坐于棺中,心情久久未能平静,此恶梦已不知伴随了他多少岁月,每当梦回便至。
良久,男子伸手开灯。灯光之下,竟是一间陈设简陋c面积细小的红砖小屋。但见小屋内设有两张木床,床上各厝有两副棺木,一副刻有“寿”字,一副刻有“福”字。男子从寿字棺一跃而下,行至福字棺前,轻轻揭起棺盖,见里面空无一人,不禁喃喃自语,“狗儿啖粪,一辈子也改不了的恶习。”言间,他移开屋中小桌,从地上揭起一砖,露出一个刚好容纳两副棺木的地洞。只见他如拈花拾叶般一手抬起一副棺木,将其置于地洞之中,还不时轻声骂道:“我苦口婆心多年,睡醒之后要厝棺于洞内,却就是不听。”
将棺木安置好后,他又从木门挂钩处取来一袋猪血,放到锅里捣得稀烂成浆,再用床脚的小灶将其烹热,然后立于门口一匙一匙往嘴里送,举头望向没有半点星光的夜空。
吃罢,他转身入屋,换一身环卫工服,背一个蓝色挎包,执一把青竹扫帚,推门而去。
(二)
我叫孟易乾,广西柳州罗城县人士,家住罗城县东郊孟家庄,系孟氏伏魔家族第二十六代传人,自幼苦练降魔伏妖之法,与邪魔外道势不两立。
我族是战国时期败国流亡的楚人之裔,故承继了楚人诸多习俗,其中最负盛名的乃丧乐——夜歌。忆李世民起事之前,我族曾一度以唱夜歌为生,上至王侯将相,下至黎民百姓,但凡哪家持丧,都会聘请我族中人到其府上高唱夜歌,以表对先人之哀思。久而久之,我们就被称为夜歌族。
时至贞观十三年(公元639年,唐太宗统治时期),我族偶得鬼差传授借来咒之本领,自此挑起降魔伏妖之担,夜歌从此不再为谋生工具。但我等从未敢忘是夜歌使家族得以延续,乃至兴旺,故夜歌成了我族最为隆重的祭祀之礼,并为其赋予了新义——在孟某的年代里,夜歌不再仅仅是一种丧乐,更是我族对生灵表达敬意的一种方式。千百年来,不知有多少妖魔鬼怪丧生在我族刀剑之下,但它们终是六道中的生灵,我族虽是秉持正道,却也免不了犯下杀生之孽。故每逢清明c盂兰c重阳,我族都会高唱夜歌,以慰其灵。
先父孟梓岚曾被家族誉为最具伏魔天份的子嗣。先父膝下有六子二女,而我是他的长子。先父在很早的时候,就已经算到自己一生会有八个子女,所以他一早就为我们取好了名字。我们八兄弟姐妹均以“易”字为辈,意为扭转变化,又以八卦命名,分别是乾c坤c震c巽c坎c离c艮c兑。但不管先父如何天机尽算,也算不出那一场家族浩劫。
咸丰年间,太平天国作乱。素以西洋妖术著称的太平天主教长毛兵,凭借旁门左道杀得清兵丢盔弃甲,落慌而逃(注一)。先父不忍见天下苍生受苦,遂派族人协助清军,大破太平妖术。没想那懿贵妃的近身阉人曹庚,竟与太平天国勾结,以莫须有的罪名,陷先父于不义。咸丰小帝又偏信阉人谗言,竟下旨将我族一家百余口满门抄斩,上至先父,下至看门老黄狗,无一幸免。
被抄家那年,我在外擒妖,故幸免其害。返家后,得知家人遭害之来龙去脉,盛怒之下,敕动家族禁术,唤来天兵天将,杀入乾清宫,手刃阉人。我本想将那听信谗言的咸丰也一同斩杀,以慰族人在天之灵。却又想到帝权天授,不可逆天而行,且国难当头,不可无君,故饶其昏君狗命。但敕动禁术亦使我遭受天遣,阳寿大减。我自知时日无多,打算归隐于山林待此残生了却,只可惜孟氏家族的伏妖降魔本领将从此失传。
可是冥冥之中,命有其数。在一个机缘之下,我变了一只不老不死的僵尸。
将我噬变的,乃一名长毛兵。要说此人秉性,仅用四字足矣——贪生怕死。他在临敌之际常以装死以避战祸,且屡试不爽。故每逢迎敌,他就故技重施。只可惜山路走多终遇虎,夜路走多终见鬼。
那一战,清兵与太平军死伤参半。战场上,战死兵将星罗棋布c尸首枕藉,真可谓血漫黄沙惹鸦鸣,方圆百里遍地腥。当日,那长毛兵便又藏在尸堆骸山之中,把一具尸首演得惟妙惟肖,堪比真尸更似尸。他本以为凭靠自己的聪明才智,又避过一劫,却没想到战场上浓浓的血腥味直透数百里外,引来一只三百余岁的僵尸。它在战场上寻觅尚有一息尚存的活人吸食,谁料一息尚存者没有找到,活蹦乱跳者却逮到一个。僵尸不但将长毛兵吸食,更将其噬变。自此之后,他便夜夜与僵尸作伴,一同四处觅食,为祸人间。
我与那长毛兵的相遇缘起于某年清明。我忽起埋骨故里之念,于是收拾行装返回孟家庄,可万万没有想到孟家庄已成了清兵据点。我盛怒之下,将据守孟家庄的一众清兵斩尽杀绝,提首百余级,于庄中震魂塔顶,高唱夜歌以祭族人亡魂。岂料那两只僵尸居然被散落四方的清兵血腥所引,糊里糊涂地闯入我庄领地。我岂容这等妖邪在我故里胡作非为,当下就与它们大打出手。
这两只僵尸,长毛兵实力平平,在我眼里就如孩童操戈,不足为惧;只是另一只,道行却颇深,适逢我又阳寿将尽,实在难以匹敌。迫于无奈,我只好耗尽精魂,唤来大火将那道行深者焚灭,而自己也虚脱不支,命在须臾。
就在生死徘徊之间,我灵机一动,以木咒控制那长毛兵,威逼其将我噬变。它胁于我伏魔本领,只能对我唯命是从。我还记得,当它的尸牙从我颈脉扎入时,我并没有感到痛楚。只因尸牙含毒,能极快麻痹被噬者之经脉,使其失去知觉。接着,它哺血于我,霎时之间有如天崩天裂!全身骨头似是被磨碎了再重新拼凑,血液仿佛被放光了又重新灌输,皮肉有如被撕裂了又重新缝上,身子一半火烧一半冰藏,一半剧痛一半瘙痒。这种感觉我至今仍为之颤抖。片刻过后,所有感觉却在一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眼前的黑夜如白昼般明亮,身旁一切动静都逃不过我的耳朵,我就知道自己已经跳出三界六道,不在五行之中,阳寿从此停留在二十九岁。
后来我得知,那长毛兵姓沈名良,表字思泉。因贪图所谓“衣食无忧”而参军太平天国以抗满清。但他却是贪生怕死之辈,参十余战,未杀一敌,未建一功,后更被僵尸噬变,残害无辜。我本欲将其一并诛灭,但见它诚心忏悔,本质非邪,故动了恻隐之心。它将我噬变后,我便把它带于身边,强迫它跟我学习伏魔本领。多年来,它随我走南闯北,虽然残命得以留存,但活血过喉的日子已不复存在,且时常为我鞍前马后,估计对我已是恨之入骨。
时间就这样一晃近两百年,我已忘记自己年岁几何。只记得自己参加过对抗八国联军的战事,也参与过辛亥革命,推翻了腐败清廷,见过那个叫孙逸仙的厉害小伙子;在日侵华其间,身为僵尸c不惧业报的我曾多次敕动天凡冥三火之中,最为狠毒c罪孽最重,能烧前生,毁来世,断轮回的冥火灭过许多倭寇之魂,同时亦引渡过无数同胞军民的灵魂前往轮回。
直到现在,时移势易,太平盛世,妖孽横行的年代已不复存在,但并不代表它们就此销声匿迹。我发现,我的生命无限长,为的就是继续家族之使命,肃清一切不为人间所属的东西。而我——会亲手将自己的名字,写在这份肃清名单的最后一栏。
到得那时,我可能仅会为人间留下一阵尘埃。只希望在被风吹散之前,有人能为我唱上一曲夜歌,我这一生也就不枉此行。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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