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读书 > 其他小说 > 壮哉大宋 > 正文 第十六章 调教曹侯
    天近中午时分,外出干活的族人们都陆陆续续的回到了谷中。

    众人纷纷围拢到铁锅周围,好奇地看着曹乡指挥着几名帮工在进行收尾工作。

    在他们眼中,曹乡这个新任少年族长的一举一动都显得十分新奇。

    “族长,这就你根据异人传授的上古异术酿制的酒吗?”

    “族长,俺闻着这酒香味就知道你酿的酒一定不凡,让叔叔们尝一尝吧。”

    “是啊,族长。六哥我也要喝个够。”

    众人七嘴八舌的议论着曹乡蒸馏出的新酒,有几个老酒鬼光闻着空气中四逸的酒气,就已经喉咙鼓动不已。

    “哈哈!”

    曹乡朝众位族人哈哈大笑着行了一礼,继而说道:

    “诸位叔伯兄弟,今天是个大好日子,你们有幸得见佳酿问世,小子本该让诸位畅饮一番。但是此酒份量委实不多,小子准备去往高昌国换取粮食,还望诸位叔伯兄弟们多多见谅。”

    听到曹乡此言,众人都是一副失望神色,不过曹乡很快话音一转,接着道:

    “不过今日小子大方做主一回,每人可分得三两酒。小子保证,日后定酿出足量新酒,好让大家畅饮个够。”

    “族长,老熊我的酒量可是号称千杯不醉,三两酒连润喉都不够,多分些吧。”

    说话的是曹乡的一位远房族叔,单名一个“熊”字,长得也人如其名,魁梧的身子好似不知道冷一般,腊月天里竟然也半敞着衣襟,敞口处露出了一片浓密粗黑的胸毛。

    此人性子有些犯浑,但战场上却是一名可以力挡数十人的猛士,就算是在当年的归义军中,也算得上是排名前三的悍将。

    在曹乡内心的小名单之中,此人也排在他想要收服的首批人员之列。

    根据原主的记忆,此人有两大特点:一是嗜酒如命,人送外号千杯不醉;二是此人事母极孝,正是因为舍不下家中老母,在当年归义军战败之时,并没有跟随曹贤顺归降西夏,这也间接保全了他自己的性命。

    曹乡对着曹熊抱拳道:“熊叔放心,侄儿不善饮酒,我的份量便送于熊叔了。”

    曹熊咧嘴一笑:“哈哈!好!你小子很合俺老熊脾气。”

    曹乡又道:“熊叔切记,此酒极其刚烈,易醉人,切不可一次多饮。”

    曹熊嘿然道:“小子放心,俺老熊的酒量可海了去,这点酒不算什么。”

    曹乡摇了摇头,也不愿在与他理论。以他的估算,这个时代的人喝多了低度酿酒,乍一饮用高度蒸馏酒,身体多半适应不了。

    接下来,曹乡吩咐几个族人取出部分酒来,给大家分酒。

    不大会儿,每人手中都已经各自拿了两个酒囊散开了。按照份量,每人可分得二两马奶酒,一两粟米酒。

    曹乡望着带着好奇和欣喜离去的人群,突然觉得身后有人在扯他的衣袖,转身看去,只见曹侯这小子正一只手抱着两个酒囊,一只手抓着他的衣服,黑乎乎的小手在他的衣袖上留下了几道污迹。

    曹乡指着胸前酒囊,高兴地对曹乡道:“十三哥,你看我也分到酒了。”

    曹乡听了有些气极反笑,伸手将他怀中酒囊夺了过来,故作严肃地道:“小孩子不能饮酒,饮酒伤身。”

    曹侯撇着嘴,狡辩道:“我不是小孩子啦,爹爹答应我后年就给我行冠礼。”

    曹乡道:“后年你才十四岁,行什么冠礼。我去和你父亲分说,必须等你十八岁才能行冠礼,以我族长的名义,想来你父亲一定会照办的。”

    曹侯不满地回道:“十三哥你不就是十四岁行的冠礼嘛,为什么我不行?”

    曹乡道:“哥哥我那时要继承父职,乃是不得已而为之。好了,不争辩这个,让我来尝尝新酿的蒸馏酒。”

    曹乡说着,拔开一只酒囊的塞子,举起往口中灌了一小口,顿时间一股混合着奶味的辛辣顺喉而下,直呛得他长呼了口气。

    “果然够劲!”

    曹乡不禁喊了一声,心中暗道果然还是和前世一样,自己始终习惯不了马奶酒,酒中那股子奶味总觉得怪怪的。

    他又取出另一只酒囊,品了一小口,辛辣更甚前者,暗道果然还是熟悉的味道,熟悉的配方,虽然不如前世的酒烈,但也有个分精髓了。

    马奶酒经过蒸馏之后,仍然呈一种乳白色,但比之先前要清澈了许多。粟米酒则要成功的多,由原来浑浊不堪的黄色,完全化作无色透明,和曹乡前世所见到的蒸馏型白酒,在外观上几乎没有多大差别。

    从口感上推测,蒸馏粟米酒比蒸馏马奶酒更加辛辣,马奶酒的度数应该不足三十度,而粟米酒绝对不低于四十度。

    两者有这样的差距也在曹乡早先预料之中,毕竟原来的马奶酒度数就远远不如粟米酒。

    曹乡依稀记得前世曾经在某篇报道中读到过,由于酵母菌无法在高浓度酒精下持续发酵,所以传统酿酒法的酒精度数一般不会超过二十度。再经过蒸馏之后,酒精度数会大幅提升,可这份量也大为缩水。

    曹乡最后换算了一下产出比,大约三份马奶酒可以浓缩成一份蒸馏马奶酒,而粟米酒略少,需要三份半才能提取一份新酒,也就是新的蒸馏酒如果不卖到原来价格的三至四倍,是要自己贴钱的。

    曹乡收了两只酒囊,转身就朝一众族人走去,身后的曹侯却是不依了,不住地扯着曹乡的衣袖。

    曹乡耐不过他的颤缠闹,回过身来,想呵斥他几句,可是见了他的样子,又觉得又气又笑。

    越相处,他对这位小族弟越加喜欢。

    这小子还不满十三岁,字却已经认得不少,早就能够熟读四书五经,现在正在苦读太史公的《史记》,这一点已远超同时代的普通小孩。

    但是数学方面的知识却极为可怜,十三岁的年纪只能运算十以内的加减法,就这还是掰着十根手指完成的。

    当然,这点怪不得他,而是这个时代的教育就是如此。人们只注重经史诗词,却把术数等扫到一边,归为杂学。

    可前世穿越来的曹乡却知道数学的重要性,将之称为科技之基,一点也不为过。前世的小孩子,十三岁大都已经在读初中一年级了,数学方面也已经开始深入学习方程式等内容。

    现在回想起来,在他前世工作之后的日常生活中,最经常运用到的数学知识并不是那些大学课堂上高深玄奥的的数学理论,反而是最为基础的乘法口诀和各种数学方程式。

    数学方程式的运用之广,曹乡在前世深有体会,不管是物理c化学,还是天文c地理,等等诸学科理论研究中,所运用到的数学知识大部分都是通过各种方程式的方式来呈现的。

    即使穿越来到大宋的异时空,曹乡将要涉及的勘探冶金c武器军工等生产领域,还是离不开数学知识,尤其是数学方程式。不论是冶金c火药的材料配比,还是很普通的骑马射箭,数学知识几乎无所不包。

    而曹侯这位小族弟,则是他暗中选定的第一个教导对象,决心将其调教成自己未来事业上的一个好助手。

    曹乡想板起脸,可终究还是软了下来。不是他心疼这几两酒,而是他深知十二三岁的小孩身体正是快速发育的阶段,体内的肝组织还未完全长成,喝酒容易造成永久性伤害。

    他可不想自己选定的这位重要班底,人未长成就已养成嗜酒的毛病。不然自己若是花费大力气培养一个班底,年纪轻轻便已早逝,那岂不是痛煞自己。想想三国时期的那位鬼才郭嘉,不就是因为嗜酒如命,英年早逝的吗?

    曹乡曲指在曹侯头上弹了个脑瓜崩,疼得曹侯躲到一旁,抱着头呲牙咧嘴。

    曹乡被他的动作逗乐了,想了一会,开口说道:“这样吧,让你喝酒也不是不可以。我给你出道考题,看你能否答出来,若是答出来,我便将酒还你如何?”

    曹侯被曹乡的话吸引住了,也忘了抱头呲牙,而是恢复了一副小大人的模样,看向曹乡。

    曹乡轻咳一声,说道:“咱们就以我这次造酒为题。假如原来的马奶酒酒精度数为十度,经过我这奇方蒸馏之后,得到的新酒份量为原来的三分之一,那么新的马奶酒酒精度数为多少?注意,我说的份量不是指酒重多少,而是指它的体容量。”

    曹侯不解地问道:“十三哥,什么是酒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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