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读书 > 玄幻小说 > 赤炎红唇 > 正文 第二十四章 逃走的人就在附近
    孙贤学着李梅的样子,坐在船的阴面,离李梅数十步的地方,依靠着船舷,睡他的午觉。

    船身在河中轻轻荡漾。

    不着从何处飘来的不知名的香气,勾的人心也随着船身荡漾。

    船上的乐师们轻勾慢抹,能收神静心。

    李梅醒来。

    娄昭君带着随行侍女为她梳洗过后,现在,李梅是以男人的身份在外面闲逛,梳洗也只是简单的稍加整理,平日也是大大咧咧的,很快收拾整理完毕,她从自己的位置上坐起。

    船板中央,娄昭君已经为他们摆好案几,放上笔墨纸砚,一应俱全。

    李梅伸了伸懒腰,走了过去。跪坐在案几一旁的孙贤,觉得是这样看着李梅,他觉得也很舒心养眼。

    李梅懒洋洋的盘腿坐在榻上,一手支着额头,漫不经心的看着一摞写了字的纸,一手捡起笔,无意识的在纸上敲着,“做什么?”

    “我为你写了一首诗,是用不同笔体写的,你读给我听。”

    “不同笔体?炫耀啊。”李梅一边鄙视孙贤,一边拿起桌上那写了字的纸,在个人眼前晃了几晃,在侧缝中,仔细的瞧了瞧,撇撇嘴,放下手里的笔,从里面抽出一张,持纸读到:“有五彩鸟三名,一曰皇鸟,一曰皇鸟,一曰凤鸟。”

    李梅读完看看孙贤,又说:“其他都是这首诗吗?”

    “嗯。”

    李梅仔细辨认良久,忽的抬头说道:“我又不和人比试文采,你拿这些忽悠我,为何故?”

    “我的确在忽悠你。我说的意思是”

    李梅抢着回答,“多认,多区分,同时学习三国文字,日后出门不带翻译。”

    “这是我国的三大笔体。我国其他笔体已经消失,只留下这三种。而且,在朝廷中是被认可的。”孙贤愿意是想在李梅面前炫耀一番。

    李梅说:“妈妈咪呀。皇帝也不容易啊。”

    孙贤皱起眉头,什么妈妈咪呀,为了不被孙蓝(李梅)搅乱了主题,强忍的疑问,解释说:“这是皇帝的恩典。特许各族的人保留自己的文化。”

    李梅说:“他不想这三方独大,更不想,他们三方有亲近的行为。佩服。”

    孙贤不想孙蓝这样想,情不自禁的低声呵斥,“愚蠢至极。语言和文字只是用来交流的。”

    李梅哼了一声说:“他是不是以为他的臣子,没有一人会这三个笔体?如果有心,怎么堵,都堵不住,还为自己带来更多的麻烦。他处理好人就可以。”

    孙贤不想在与他在这方面纠缠,岔开话题说:“不错。日后,你和我一起去参加面试,某得一官半职。”

    李梅嘟囔,“我?呵呵。这种生活逍遥自在,那个嫌命长为那防着这个,放着那个的人谋划蓝图。鸟尽弓藏,兔死狗烹的典故,他们知不知道。”

    “不知道。”孙贤觉得自己很诚实。

    李梅忙摆摆双手,“扯远了,你教吧。从此你废话少说,你的意思我明白。”

    要是别人这样讲,孙贤定然冷眼离开,眼前是他心中所念之人,守在他身旁,看他的一嗔一怒也是心中美美的。

    孙贤连忙起身,一笔一字得写,嘴上说:“先看习惯它,看得多,写得多,自然磨出它们之间的区别,能快速的识的。有句话你讲的不错,三种笔体再复杂,相似的居多。”

    李梅睁大眼睛,水汪汪的看着他,激动地,双手直打颤。

    孙贤喜欢将李梅揽入怀中,看着她略微的小挣扎,羞红着脸颊,温顺的窝在他的怀里。李梅看着孙贤一脸痴笑,用茶杯盖敲了敲桌子,“睡醒了没?没睡醒,回家睡去,别在这里耽误我的时间。”

    原来李梅也是聪明之人,学东西的速度很快,她问出的问题很刁钻,成心想要捉弄他,让他不能解答出来。然后,她就会一脸得意,站起身,大笑离去。

    孙贤看着孙蓝大摇大摆的走进乐师身旁,拿起放在一旁的乐器,随手拨弄,美妙的音乐并没有因为她的捣乱,错了音调。

    而他被孙蓝(李梅)气的恨得牙根痒痒。

    这种浪荡男子谁能拿得下来?只能牺牲小我,怀着无畏的精神,收了这个麻烦精。

    回忆终是美好的,而孙蓝在哪里,过的怎样?瘦没瘦?孙贤很想知道。

    树林边,羊肠小路上,孙贤倒背双手,站在空旷的地方张望着,没有马蹄声,总该能看到孙府的家徽旗子。

    一路上,孙寿骑马打先锋,顺着羊肠小路,纵马奔驰,跑了许久,都没有寻到媚儿等人的踪迹。

    孙寿勒住马,停马伫立片刻。记起他最初遇到的那名密室男子,也是在这个附近的谷底。

    孙寿突然知道自己该往何处去,他率先跳下马,领着队伍往前靠山谷的那条密林走去。

    他们孙家在这个附近的禹城。

    现在,禹城在哪里,那也是只能在梦里回去了。

    孙寿暗暗叹息,禹城已经化为灰烬。

    他们举家迁移。

    他们孙家的家族内乱即便是逃难,争权夺势也没有一个休止,自己就是一次内乱中的牺牲品。

    在迁移的路上,五叔将自己怀里的包袱强行塞进他的怀里,嘴里嘟囔着:“来,帮我拿一下,我去方便一下。”

    五叔从马车上下去,直奔路旁密草中。

    而前方杀来一队人马,各个横目怒睁,挥着大刀,死伤者却没有几个人,可是这样的冲撞,却将他们的队伍冲散。

    他抱着五叔给的包袱,在慌乱中躲藏,被人击中后脑勺,等他醒来时,怀里的包裹已经没有了,具体那个包裹被谁抢走,他已经不记得了。随后,不知道又被谁打了一闷棍,他扑倒在地,等他醒来时,他被人抛在这里的谷底。

    他在谷底遇到了一位受伤的黑衣人,当时,那人就躺在一块大石头上,他侧着脑袋,看着他。

    枯瘦,青白色的肌肤,唯有可取之处,五官俊美。

    他觉得同是落难人,便主动上前询问,如果不是他先开口说话,那黑衣人也不会开口回应他。

    随后,出手帮助了他,这就是他之后的密室黑衣人。

    一切出乎他的意料,黑衣人不光帮他追上他的族人,还为他解决众多的麻烦。

    那时,族人竟然不知道他走丢了。

    闻讯赶来的五叔,凑了过来问:“我给你的包裹呢?”

    “抢了。被人抢了。”

    那时的他是多么憨厚的一个孩子。

    “到底是被人抢了?还是被你藏起来了?”五叔的嗓音很尖锐。

    之后,他自己的父母也不停地追问他。

    他是什么样子的人,他们会不知道吗?

    最后,抵达大都的时候,三四百人的大家族分家。

    而他,如果不是黑衣人及时救下他,这时候的他,骨灰都不知埋到了何处。

    孙寿心中对往事感叹万千,最后总结一句,自己就是福星,总是在紧要关头时,他就会打一个漂亮的翻身仗。

    这些话他藏在内心深处,不能和任何人说。

    他喜欢被人说成有本事的人,更喜欢看到众人将他的话,作为法典中的秘诀,时时刻刻严格遵守着,他制定下的一切规定。

    从这里到红谷,需要一天的时间,孙寿将士兵分成两队,一队开路,一队准备他们的食物,再追过来。

    所有的都有序的进行着,孙寿无奈的看着自己越来越苍老的皮肤,皮肤上的老人斑,感受着时间快速离去,通过胸中的吧吧的骨头响,提醒着他;通过她呼吸之中感受到的胸闷的程度,提醒着他。

    他心里越来越想回忆以往,似乎在回忆中,才能找到他还活着的理由。

    李梅等人并没有离那小草屋多远。

    小草屋的门前几步远,有片茂密的槐树林。

    这里从来没有遭到战火的袭击,除了这里属于山区贫瘠地域;那就是,这里的人少,地薄,所以家家都很穷。

    途经此地的军队,还没有从这里的人下手,强制征兵。这里的人们主动上前求他们带走。

    年轻点的男子变成军队的前锋,年老的男人派去队尾做苦役;年轻的女人和小孩成为奴隶,带到大都市里,交给人贩子;只剩下不能要的年老女人和年老的男人留在家中等到寿命终结的那一天。

    槐树林中,有一棵粗度有十五个人拉手环抱的巨树。这是一颗古槐树。它的树干有八米多高,树枝的分支也众多,加上从地下酿出来的新枝,將这古槐树的真身遮掩住,不易被人发现。

    李梅和黑衣人坐在古槐树树枝更高的地方,那里可以看到远处的风景,触摸到飞来飞去的小鸟。

    黑大神将毛毯铺在树枝做成的平板床上。

    李梅躺在上面,睡了一觉,小声的说:“真是活久见,我做噩梦时,总是梦到狼外婆,自己爬到树上躲避,现在真的这样了,我反倒对生死没有了怕意。”

    黑大神将他的头,别扭的拧向一边,微笑以一个嘴角为中心,荡漾着。

    灰鸟将它的身子凑了过去,毫无生气的李梅,让它害怕,生怕自己一闭眼,再也看不到眼前的主人。

    “哎,都别睡了,听我说啊。”李梅用脚戳戳黑大神的屁股,黑大神皱着眉头有,坐了起来,小声的说:“找死呢?!”

    李梅轻声说:“不是,听我念叨一会儿,你不让我说话,不是得憋死我吗?啊 ̄”

    黑大神低声说:“说。”

    李梅爬到黑大神身边,“哎,我说,我说啊,这老天爷想让我是你们的药,让我充分发挥我的余热。不带这样做的啊,周扒皮还会留下种子,我凭什么最后会落的连骨渣滓都不剩下?你说,如果我没有所有的感官,我的命随便拿去。哎,不对,呸呸,收回我刚才说的话。凭什么让我生出来,活在这个世间,他老人家一不高兴,就那我这条小命折腾。我虽不是什么孙猴子,可是我也得为我自己的活路折腾一回。”

    ------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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