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读书 > 玄幻小说 > 贝姆鲁缇亚编年史 > 正文 永冬之地(16)
    “让他们离开,对此我已经不想说什么了,如果还想让我给他们好脸色看,就让他们不要再多费口舌。”

    从屋内发出这声粗鲁声音的人应该就是这位妇人所说的,是她的丈夫本人。

    “比特,你说话不要这么粗鲁,因为你搞错了,进来的是一位客人,而且是我邀请她进来的。”

    听起来格外不友善的声音,但可以理解,事出有因,生活经常被外人骚扰,心情不大能好的。

    屋中弥漫着那些糖果的香味格外的好,泰莎还意犹未尽想要尝尝,能做出这些杰出作品的作者的店主,究竟会是一个怎么样的人呢?内心的好奇心泰莎紧随了他夫人的话之后回应道。

    “先生,您可以从屋子里出来吗?或者我可以进去里面的房间吗?这里是你们俩的私人空间,没有你们的同意我不好贸然进入。”

    屋内的主人,这时候又传出了回话的声音,他的语气委婉了许多,不若刚才那么坚硬,不可通融。

    “听起来像是个有礼貌的小姑娘,好吧,你进来吧,这里好久没有人来过了,但要记得换一双新的鞋,鞋就放在门口,你自己找一双合适的穿下,或者你想光着脚进来也可以,里面的地板很暖和,下面的地炉烧得正旺,也不用担心会着凉。”

    莎却摇了摇头,她觉得这样的盛举在这样一户小家中显得有点多余,这里又不是菲拉卡赞最大的歌剧院,每逢举办表演的时候剧堂内就会坐满上千人,尤其是在二楼的上座上坐着的都是来自各地的权贵,他们的眼睛中揉不进一律灰尘,所以如果她想有任何的举动,都要格外的注意,还有小心,时刻保持优雅高贵的气场与格调,但现在在场的人就他们三个,这样冷漠的气氛,她是要做给谁看的吗?很没有必要,对吧。

    “这里面很暖和。”

    走进内屋之后,不若在外面那么清冷,泰莎脱下了查尔斯借给自己的那件厚重的外套,这时候她才发现,在外套的后背上也有被火给烧焦的痕迹。摆在内屋旁的那些鞋子,应该都是他们曾今打猎的时候做出来的备用物品,几乎都是用珍贵的动物毛皮做成的,不仅很保暖,而且很适合在冬天穿在雪地当中。南方每年存在了周期很长的一段禁猎期,想搞到这样大量的毛坯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不然她很早就梦寐以求这样一件毛坯大衣。

    “我没问题,门口的这些鞋子,这些都是你们夫妻做的吗?”

    泰莎发觉用动物的皮毛做成的鞋子看起来也不差,随材质的不同,摸起来的手感柔软度也各不相同。尤其是那双应该是灰兔绒做的毛鞋,不仅很柔软而且内部的皮质非常有韧性结实耐穿,穿在脚上十分轻盈,走在雪地中也不会很困难。

    “这些鞋都是你们做的么?”

    泰莎既感到吃惊又是惊喜。

    “真精致,每双鞋都看起来格外的好看,我原本以为这里是糖果店,难道我来错地方了,不是么?难道这里是鞋铺?我有点不想买糖果了,请问先生还有夫人,我可以付钱请你们为我做一双鞋吗?就像这些。”

    “这些没什么大不了的,只要有材料,在这里绝大部分的居民个个都会做这样的鞋子,关键还是材料问题。越冷的季节越难捕猎到合适的猎物,像你看了许久的这双兔绒靴,其实我在做这双靴子的时候,原本我是想做一双它现在的两倍那样大的靴子,但就算是做一只这样大的鞋子都至少需要五张干净无破损的灰兔的毛皮,但那时候也是临近冬天,野兔变得特别难打到,剩下的一些兔子因为季节交替,已经脱去灰毛随之又换上一层白色的毛,这样可以更好的隐藏在雪地里。”

    “哈雅,不必解释那么多给客人听,你带来的客人,这位小姐,这是在开玩笑,对吧?我可没有被你逗乐,别忘了,你不是还有其他更想知道的事情吗?”

    “先生还有夫人,我冒昧的说了句话,但我也想缓和一下现在的气氛,难道你们不觉得在说话之前需要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吗?还有,我说的不完全是玩笑话哦,这些鞋真的是很漂亮,虽然已经有些年头了,这些缝线的缝隙没有新鞋那样的精致,你们不知道,让我真正喜欢的是制作这些靴子的材料,它们全都是用动物的真皮做的对吧?我天生就喜爱这种摸起来软软的皮草,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喜欢看着那些穿皮草的人,时常会因喜欢这些衣服而跟着他们走好一段路,但这样的机会很少,我身在南方的天气,人们很少有机会穿上这么厚褥的衣服可以走在外边。”

    哈雅夫人指着房中的衣柜说道。

    “那你一定更喜欢这些东西,你带她去看看吧,那些收在在衣柜中的衣服。”

    比特先生却不大赞同自己夫人的话。

    “真的有必要吗,况且那些衣服已经很旧了,不值得拿出来献丑,客人本来的目的好像并不是进来参观。”

    “这样做也是可以的,但是要等科布伦茨回来,就像是你说的那样,难得会有客人光临寒舍。”

    “科布伦茨?他是你们的儿子吗?”

    泰莎从他们口中又听到了一个谋生的名字。

    “不对,你猜错了,小姐。他是我们雇佣过来的一个猎手,虽然他的年纪也很年轻,估计跟你差不多大,我们雇用他负责为我们打猎。看看我们夫妻俩个人的样子,你知道我们已经不适合做这种事情了吧。”

    这时候,比特先生又插嘴进来,打断了哈雅夫人的话。

    “我不喜欢这个年轻人,他是个北方的游牧人,虽然我也认同他的身手很好,活干的也不错,但经常放一个圈外的野人进到我们家中来,我还是不太放心。”

    “小姐,你不要听他的话。就算是游民,他们的性格也是各不相同的,科布伦茨在这些人中是非常好相处的那一类。等到他回来,让我介绍他给你认识,我们可以让他去打一张狼皮给你做一件衣服,你现在穿的衣服,对于即将要到来真正的冬天,还是太单薄了。”

    “狼皮?那种动物的皮毛应该十分的坚硬的。”

    泰莎对狼毛比较抵触,虽然它们比大部分的皮毛更加能抵御寒冷,但狼毛的味道跟手感却也是跟一般的毛草无法相提并论,至少她不喜欢。

    哈雅同样也表达遗憾的说

    “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这个季节,动物大片的迁徙到温暖的南方,现在森林里也只能够打猎到狼了,但如果你有足够多的钱可以酬谢他的话,他可以试试那些更难狩猎到的目标,也说不定有你喜欢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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