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读书 > 其他小说 > 梦里繁华过 > 正文 第九十一章
    第二天开始,我就照常上班。

    不管别人怎么说,怎么看,都已经伤不到我了,我对自己的羞辱要远比他们更恶毒百倍。

    下了楼,匆匆向外走。绕开门口的那一片空地。

    事隔多年,再回想起来,还是觉得那一片要比别处的地面颜色要深,清清楚楚的印着一辆汽车的形状。

    看到郑红的来电,我沉吟了几秒,才接了起来。“郑总,你好。”想不通郑红这么频繁的联系我是意欲何为。

    “你也好!李总管!”郑红拖着长音笑道。

    “郑总你就别取笑我了。”我道。

    “那行,咱们以后谁也不许叫那些虚头巴脑的官称。”郑红道。

    “行,红姐。”我随口道。

    “哎!这不挺好的吗。”郑红满意的说道,“咱们都是性情中人,别学他们那一套。”

    这个‘他们’一听就是有所指。我也没多想,只问:“红姐这么早找我,不会是有事吧?”

    “想找你喝酒,这算不算是事呢?”郑红的声音什么时候都是笑吟吟的。

    “喝酒?”我问。

    “是啊,喝酒。”郑红道,“敢不敢来?”

    “红姐不会是听说我这段时间心情不好,就想让我借酒浇愁呢吧?”我笑道。既然纸里包不住火,索性就主动捅破它,也算是占得先机。

    “你们就是经历的少,才会动不动就心情不好!”郑红不以为然的说道,“你像我,除了我自己,没有人能左右得了我的心情。”

    这话听起来有些自负。我笑了笑,没有接话。

    “说真的,下午没事吧?我郑重的邀请你来我这儿喝酒长谈。我凭感觉就知道,咱们俩肯定能谈得来。再说,等你听完我这些年经历的,心情肯定就好起来了。真的,没什么大不了的。李绘你记住,除了你自己,别人都是扯淡,不值得你为他们伤一点脑筋,更别说伤心了。真的你必须得来,我在这方面的经验给你当个老师那是绰绰有余。”

    我当时虽然没肯定的答应,午睡起来后,还是稍作打扮就来到了赛天。

    刚一推开后门,还没等适应了里面的黑暗,就听见一声断喝:“找谁!”

    我没留神,吓的一个激灵。循声望去,才看见门边的小屋里钻出一颗脑袋来,忙说道:“是郑总让我来的。”

    脑袋又缩回去了。

    被这一吓,顿时觉得黑黢黢的赛天鬼影憧憧。我边走边回头,生怕有什么东西从我后面扑上来。

    想起前两次来的时候,也没见什么人啊?难道那是郑红提前安排好的

    郑红穿着一身宽松的休闲服,盘腿坐在她那张大的可以当床的沙发上。一看见我就说道:“来得正好,酒也正好醒好好了。”

    “我又没说我会来。”我过去坐下。

    “你现在不是来了吗?”郑红道。

    我笑了,郑红果然没说错,我们是能谈得来。

    我看了看酒瓶上的标志,拍郑红的马屁,“又是这酒啊?红姐你这标准是不打算往下降了?”

    “降不下来了。”郑红摇头,“上贼船容易下贼船难哪!”

    “那我可千万不能上这船,”我笑道,“这么昂贵的嗜好我可培养不起。”

    “就你那点酒量,还没等品出味儿来呢,就已经醉的差不多了。”郑红笑道。

    我也笑,点头说道:“我是属于那种没有培养前途的选手,再怎么深挖广掘,也只有这么点能量了。”

    梅小亮的提醒还是有作用的。在郑红给我倒酒的时候,我下意识的拒绝道:“我不喝!你给我倒杯水,我以茶代酒陪你吧。”

    “你老板警告你了?”郑红盯住我眼睛往里看。

    “没有!”我心虚的笑道,“就是,上次因为喝酒差点被梅小亮敲竹杠。再说,我这点酒量,还是不喝也罢!”

    郑红递过酒杯,看着我不说话。

    “那我就喝这一杯。”我撑不住了,接了过来。

    我学着郑红的样子,转动着手腕,慢慢的摇晃着酒杯。力度没掌握好,洒出几滴酒来滴在手背上。我凑上嘴舔干净了,咂了咂嘴,还是没品出什么味来。

    “你真可爱。”郑红笑了出来,“我上次还和你老板说呢,很少见你这么可爱的女人。”

    “我这个年龄还被人说可爱,听起来就和傻差不多。要不就是做作。”我笑了一声说道。

    “谁说的?”郑红激烈的反驳道,“可爱是一个人的性格使然,和年龄有什么关系?你老板也说你有时候是挺可爱的。”

    “但愿他指的不是我做错事的时候。”我道。

    “人吗,谁能没错?”郑红道,说完又马上说道:“我这完全是随口一说,你可别把这当成是弦外之音,真以为你老板和我说什么了。他那人什么样,你应该最清楚了吧?”

    “我知道。”我说,“我要是连这也不明白,那就是真傻了。”

    郑红点点头。转而又问:“恢复过来了?”

    我知道她问的是什么,就说道:“要不还能怎么样?我就算为情而死,苦的也只是我老妈而已。”

    “这话说对了。”郑红到,“我那会怎么就不会这样想呢?还闹得死去活来的,我妈的头发就是让我给愁白的。”

    郑红把戴在左手腕上的一只宽带手表拨开,里面是一道醒目的疤痕。郑红的故事街知巷闻,但这道疤,我却从未听人说过。那明显是一道刀疤。

    印象中,郑红总是在这只手腕上带着琐琐碎碎的装饰品,原来是这个原因。

    我直觉这背后的故事肯定和华永利有关,但我没问。我相信郑红肚子里的话靠问是问不出来的。

    “我要不是因为我老妈孤苦伶仃的,说不定也和你一样。”我说道,“倒不是为了谁,就是觉得没意思。你说人为什么非得离开家离开亲人去和另一个人过一辈子呢?他的家庭,他的家人对你来说完全就是陌生的,人家可能根本就不欢迎你,而你呢,还得去讨好人家,适应人家。为什么呢?作为女人就非得这样吗?”

    “你说的太对了。哪怕明知道对方是个衣冠禽兽,你也只能是认命。”郑红道,“不过对我来说,只要不是他,和谁结婚都一样。”

    郑红说罢,把杯里的酒一扬脖子倒进了嘴里,分几次咽了下去。

    说到主题了。

    那个他绝对是华永利。

    我也喝了一大口,但没有吱声。

    吃一亏长一智。我发现很多时候,和你傻做一堆十分投机的人,其实都是在装傻,一一一除了于晓琴一一一只有你是真傻。所以我不能掉以轻心,让自己傻得无可救药。

    好在郑红叫我来,也不是单纯的把酒言欢,她只是想要一个听众。看得出,她的情绪已经酝酿在了一个很高的峰值上,急需要倾泻。

    郑红又给自己倒上酒,回过头来问我:“你知道我说的是谁吧?”

    “差不多吧。”我说。

    “我应该早一点联系你的。”郑红道,“和你这样聪明而又不自作聪明的人聊天,很痛快。”说罢又把一杯酒一饮而尽。

    “我们喝慢点好不好?还有一下午的时间呢。”我忙说道。

    “我认识你老板的时候,才十几岁。”郑红呑下酒,舒了口气,才慢慢的说道,“一转眼这么多年都过去了。”

    我专注的看着郑红,听她往下讲。脑子里想起张爱玲说的那句话一一一到处都有苍凉的故事,不问也罢。

    郑红也说这么多年过去了,可说起和华永利的点点滴滴却一点也没忘。还记得那天华永利来他们学校时候,穿着一件松松垮垮的圆领衫,和一条脏旧的运动裤,不修边幅,却透着一股逼人的英气。就是那一次,她迷上了华永利,从而‘叛变’到了华永利他们那帮。

    郑红转着手里的杯子,脸上泛起了红晕。“我们在一起了四年。都不回家,玩的累了,就在一张床上挤着睡了。男男女女的,却一点事都没有。外面的人把我们说的混乱不堪,哼!我们比起他们来,纯洁多了!他那时候就是这副做派。一群人吃吃喝喝都是他花钱,我们都属于是富家子弟,从来不缺钱花,我的那点零花钱也都支援了他了。你相信吗?我还为她留过长发,就和个人妖似的,别提多恐怖了!因为我觉得他肯定是喜欢这种类型。”

    郑红不说了。松着肩膀,头却仰得高高的,失神的盯着从百叶窗里透进来的一点亮光。

    我相信她一个人的时候,肯定经常会陷入这样的状态,沉浸在过去的时光里浑然忘我。

    “这道疤是在我结婚那晚留下来的。”郑红很快的又说道,“那时候我们这帮人已经散的差不多了。华永利也回了家,不过刚回家就把邻居家新买的汽车开出去,差点撞的报废。气得他老子暴跳如雷,要和他断绝关系。那时候,我们就谁也不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他也什么都不说。就算知道明我怎么想的,也没有任何反应。正好那个王八蛋他们家来提亲,我一赌气,就答应了。结果就在新婚之夜,我的丈夫,我爹给我挑选的如意郎君,对我说道,他知道我是个什么货色,不过他不在乎,因为他在外面也有人,是个已婚妇女。他知道他们家肯定不会同意他找一个离过婚的女人,所以,才和我结婚。为的是以后互不干涉。要是我不愿意,那就离婚,他正好可以名正言顺的娶那个女人。”

    “你知道我听完这话是什么感觉?”郑红回头问我,此时的她看起来好像一下老了不只十岁,心如死灰了一样。“我都傻了。婚姻就像是马的笼头,再不安分的女人套上去以后,也会老实下来。我也一样。如果老天爷给我安排的是一个正常的男人,说不定我这会儿正在家里相夫教子呢。可它不让,逼着你出来闯荡。”

    郑红重重的靠回沙发上,打量着这间不足三十平米的屋子,叹息道,“这么多年我把自己囚禁在这儿,他每次来都会指着我说,郑红,你做什么都可以,就是不能碰毒品,要是让我听见什么风声,我再不会来见你。”郑红无声的笑了,“他知道我的命门在哪儿,也知道我一个人有多无聊寂寞。可是能怎么办呢?以前他经常会在下午来串门,有时候是闲来无事,有时候是刚从饭局上下来。你知道吗?喝过一点酒的他是最可人的,放松,话也多。我们会聊起很多事,经常不知不觉就忘了时间,但是不管多晚,他都会让小伟在外面等着。有时候见他喝得太多,我就让他在沙发上睡会儿,可他马上就会打起精神来,起身离开。其实睡那一觉对我来说,真是一件很无所谓的事情。你想,一个像我这样名声在外的人,还能委屈的了自己吗?我对他真的是超越了那方面的感情。他这样真让我觉得很伤心,可是再一想,他就是这样一个人,对再亲近的人也不会完全放心。所以,我也就慢慢习惯了。”

    “那时候我刚离婚,胳膊上的伤口还没有抽线,他就带着我来到这儿。他不是那种会把人打一顿为你出气的人,他想的永远是实际的问题。比如说以后怎么办。那时候这里还是一个倒闭了的破旧的商场,他就站在中间放货架的地方,给我比划着,这里建成一个大舞池,楼上楼下的门市都不要动,改建成一个个包厢他的大脑结构和一般人都不一样,在我们看起来,可能就只是普通的草地山石。可他想的却是这些东西能做什么,该怎么做。所以,当我听到那些什么都不知道的人在那里胡说什么,他之所以今天,完全是靠他老子,我就冷笑,哼!他就算是个一穷二白的农村小子,也不会久居人下的。”

    “我印象中最完美的下午,就是我刚从睡梦中醒来,他就来了。可惜这两样都太难得了。”郑红幽幽的叹息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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