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读书 > 其他小说 > 最后一个女军阀 > 正文 第4章 前世鹃啼沉血冤(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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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锦姿见清扬拒不画押,便摒退众人,凑近她低声言道:“你可知道,你的宝贝疙瘩俊喆此刻何在?”

    清扬一惊:是了,难怪不见容郎和喆儿,定是被这贱人抓了,来逼我就范。她恋着容郎,故而断不会令他有生命之虞,顶多囚禁起来任她摆布。但喆儿怎么办?这贱人心狠手毒,即便只是个稚子,她也不见得会心生怜悯。

    锦姿一双水杏般的媚眼目不转睛地盯着清扬面上的变化,她知道只要抛出瓜尔佳俊喆这枚杀手锏,任清扬再强硬c再铁血也定会软弱下来——她的儿子是她心尖上的细嫩,是她坚硬铠甲下最柔弱的所在。只要掌握了那小小孩童的性命,就等于抓住了她清扬将军的“七寸”,纵使她是蛟龙在世也可令她腾不了云雾。

    孩子,是一个女人的软肋,哪管你是将军,还是女皇——这就是做母亲的代价。

    锦姿从前不懂,现在她也开始懂了。

    清扬垂目,想起了儿子玲珑剔透的小脸。小孩子本就肤质细嫩,偏偏俊喆又生得极白,一张粉脸如同未上彩釉的汝瓷,细c腻c白c滑。那俊逸舒朗的轮廓带着股天生的英气,像极了清扬,而他那对浮魅的桃花眼却和父亲容悦卿如出一辙,长大后不知要俘惑多少女孩子的春心。

    这样一个小小的雪团子一般的人儿,任谁看了都会怜爱万分,更何况是清扬这个生身母亲。她对于俊喆,简直是爱极了。府中人尽皆知,少将军疼世子尤甚于自己的眼珠子。

    而他久病的外祖鹤鸣更甚,若不是身子不得当,恨不能将这个外孙养在自己身侧。因为女婿是入赘的,外孙自然是随着女儿姓了瓜尔佳氏,封为世子,将来是要继承整个将军府的。所以,鹤鸣将俊喆当成继承人培养,一旦哪日觉得身体轻快些,便将他唤到跟前,悉心教导,使得彼时才满周岁的俊喆便早早背负了沉重的期盼。

    鹤鸣对俊喆的这份殊宠,时常灼痛着锦姿的眼。尤其一见到那双和容悦卿同个模子刻出来的眼睛,更是不断提醒着她,清扬的成功,她的失败。

    清扬念及幼子,心中柔软,面上也没了那股子铮铮戾气。她想:我的喆儿,如今不知被这贱人怎样了,他那软弱的父亲也不知能不能护他周全?如若我死,能保全他们父子二人,也算值得,只是不知今后这贱人会不会再度谋害喆儿?

    锦姿似乎猜透了清扬的犹疑和不甘,为了让她速速画押以防生变,她附在清扬耳边承诺道:“你放心,我只想要你死。至于你的夫婿和稚子,我会当成自己的一般善待他们,你就安心上路吧。”

    见清扬仍旧目光灼灼地盯着自己,锦姿又举起三根指头做起誓状,低声发愿:“我西林觉罗锦姿对长生天起誓,只要瓜尔佳清扬认下弑父之罪,我此生绝不伤害其子俊喆性命。如违此誓,肠穿肚烂,不得好死。”

    她顿了顿,又说:“这下如何?我劝你莫要继续无谓挣扎,即刻认罪伏法。否则,我可不敢保证他能见到明日朝阳。”

    清扬笑了一下,一滴清泪从美艳绝伦的凤目中滚落下来。她此刻不能言语,不得动弹,像砧板上的鱼肉任人宰割,但她不在乎这些。只是,再也不能见他们一面了是吗?我的喆儿,我的容郎

    锦姿知道清扬已经彻底绝望,她这样一个嗜杀冷血的将军一旦流泪,便是全然放弃了抵抗。如同斗败的雉鸡,敛去了一身锋芒和羽翼,再无反抗之力。

    锦姿向婵娟使了个眼色,伶俐的丫鬟马上会意,走上前来拉起清扬的手,将一只竹笔塞到她手中,握着她柔弱无骨的右手在那张薄薄的供纸之上画了一个“十”字,又牵起她的一根手指,在装红泥的锦盒里沾了沾,然后狠狠戳在那个“十”字旁边。

    这便算是画好了押,也代表她认了罪。即便过几日城外守军哗然质问,也无济于事了。

    锦姿难掩得意神色,对着懿思堂中观望的众人宣布:“宁古塔将军府少将军,瓜尔佳氏清扬,大逆不道,处心积虑,罔顾人伦,弑杀亲父,罪行昭昭,人神共愤,当处以凌迟之刑。念其为国尽忠,屡立战功,从轻从权,八刀足矣,即刻执行!”

    众人听闻,倒吸一口凉气——凌迟之刑!饶是只判了八刀,也是残忍至极。身体上的惩罚还在其次,那等耻辱恐怕在座任何一位都承受不住,恨不能立时便死了。

    然而,这些道貌岸然的世家子弟,一想到这位娇花一般容貌的美将军将要赤身露体遭受极刑,那画面颇有种玉体横陈的旖旎,内心竟又都隐隐有些兴奋。

    按照大清律例,“凌迟”早已废除,但若有罪大恶极c罔顾人伦的凶犯,民间仍可以动用此等私刑以儆效尤。锦姿构陷清扬谋杀亲父,就是看准了此罪可行私刑,不必经过府衙审讯,夜长梦多。

    未几,一根十字木桩架在了院落中央,旁边放着一张黑黢黢的案几,上面花纹斑驳,细看之下才发觉竟是风干的血迹。彪悍的刽子手将八柄锋利的短刀在案几上逐一排开,等会儿行刑,这八柄短刀将依次切下清扬身上的八个部位。

    锦姿着人将清扬身上的衣衫尽除了,绑到十字木桩上。

    众人见到那洁白如玉的躯体,不禁都心头为之一颤:此等曼妙佳人,竟要受这般重刑,可怜!可惜!但又转念一想:平素这可是个动不动砍人脑袋的角色,若不是被判了极刑,他们这群蝼蚁恐怕八辈子也无福欣赏清扬将军哪怕一个脚趾头的春色。

    在这些猥琐的目光中,清扬奋力昂起了头颅。她戎马一生,过惯了刀头舔血的日子,本就将脑袋别在马鞍上过活,此刻又怎会畏惧一死?不就是八刀吗?她在战场上留下的伤痕又何止八刀?

    只不过,就这么去死还真是有些不甘——军人应当死在战场上c死在马背上c死在敌人屠刀下,不意她却要死在这龃龉龌龊的女人争斗之中,真真不值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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