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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我,是本文中的女主角,拥有主角光环的女人。”
沈瑞:“”
这女人是疯了吗?嘴里念叨的为什么他一句都听不出来?
“还记得我之前看的那本年代寡妇文吗?”
一脸懵逼的沈瑞表示,“谁知道你整天看了什么狗屁东西。”
不过林巧巧喜欢看小说这点,沈瑞却是知道的, 每天忙完之后, 基本捧着手机在看网络小说。
可为什么, 他穿进的地方,居然是这女人看的书里面!
“所以, 全本书你都知道怎么发展了?”
“嗯哼,大概都知道,不过, 显然咱们的到来,有些事情还是发生了改变。”比如,这番薯被偷, 徐大娘骂归骂, 却看到野猪的脚印。
张大龙倒是怀疑了被人偷走了家里的鸡蛋, 每个人经过捡了鸡蛋都说是他家母鸡在外头下的, 后来才捡到。
而现在, 却变成了怀疑沈瑞偷的。
林巧巧笑看着他, 手指指着他, “比如你, 是女主角那个被一场大火早早烧死了的地主家傻儿子老公,文里你早就见耶稣了,但是现在没有。虽然我不知道为什么,咱们的到来改变了这傻儿子的命运,不过,我依旧是拥有主角光环的女主角。”
“”沈瑞把被子往身上一甩,“我信了你的邪。”
林巧巧的生物钟每天都是早睡早起。
这个时代,没有太多的娱乐,为了省钱,晚上连煤油灯都没机会点。
伸着懒腰,林巧巧打着哈欠看着床板上四肢大开毫无睡姿的男人。
这位总裁大人,好像已经开始习惯他的新身份了。
清晨的张家村凉爽多了,林巧巧忙完鸡圈里的几个鸡,又给猪圈里头的猪割了猪草。
刚回来,却看到有小孩子在破烂的围墙边偷看。
都是村里的孩子,林巧巧好奇的走上前,询问道:“小满,小雨你们在看什么?”
几个孩子被林巧巧吓了一跳,见是她,才松了口气,只是眼睛朝着里头张望。
“怎么了?”
“小花姐姐,二蛋哥哥呢?”为首的孩子小满突然问道。
“他还在睡觉呢,怎么了?”
“我听说二蛋哥哥被人打的很疼,我从我妈妈床底下拿的药酒,想给二蛋哥哥擦。”
“为什么?”
闻声,小满垂下了脑袋,不过五六岁大的瘦小不点,似乎在犹豫。
眼前的几个孩子都是村子比较穷苦家里头的孩子,家里生的多,又是女孩子,所以家里人并不重视他们,长的又瘦又小,浑身脏兮兮的,有时候大人不高兴还会抽打这些孩子。
林巧巧狐疑,“怎么了?不能说吗?”
半晌后,那小脑袋才终于抬起头,“小花姐姐,都是我们的错。”
沈瑞起来的时候,就看到坐在凳子上低头缝补衣服的林巧巧。
而她缝的,正是他昨天天被人扯烂的衣服。
喉结微微滚动一圈,沈瑞不确定问道:“你在干嘛?”
“给傻子缝衣服。”
“”
“不用感动,姐姐给你缝衣服不是为了你,只是你傻了那么多年,也就剩下这两件衣服了,穿着一身,等明天你就没衣服穿,衣不蔽体的,我看着怕辣眼睛,况且我也受不了你整天不换衣服,索性给你缝回去得了。”
本来对她这行为有些感动的沈瑞,顿时像吞了苍蝇一下,什么垃圾感动,全部都消失,消失!
他就不该跟她这个疯婆子说话。
“对了,我听说,你昨天偷东西,还是有原因的?”
沈瑞起了身,挠着脚底板昨晚又被蚊子叮出来包,不解,“你在说什么?”
“小雨小满他们一大早就来找我了,还给了我药酒,说给你擦的,就在边上,自己擦。”
沈瑞脸色微微变了变,目光从林巧巧身上挪到床边上的小碗。
他没好气道:“你都知道了?”
“嗯哼,知道一点吧,没想到大总裁原来心地那么善良,只是,偷东西,就算是不声不响拿自家的东西,你觉得这样对吗?”
沈瑞垂着脑袋没说话。
昨天从家里跑出来之后,他就到处走,最后累的动不了了,直接坐树下打算眯一会眼,醒来再去山里看看有什么吃的?毕竟电视书中的人都这么干,也饿不死。
不过没等他睡着,边上传来小孩子哭着喊饿的声音。
几个半大的孩子,正在地上挖着草吃。
也许是他们的样子太过可怜,也许是他们的声音触动了他心底里的弦,又也许是他自己本来就饿了,想找个理由吃东西。
所以最终,他跑到自家番薯地里挖了几根番薯。
烤出来的番薯,小孩子吃的高兴不已,面对一张张瘦弱的脸,他心底像被什么触动了一下。
他想,如果在他的世界里,他可以直接拨款让这些孩子吃好喝好的,而现在,他只能给他们挖几根番薯。
最后,他又回家掏了几个鸡蛋,让小孩子多吃点东西。
不过没有想到,最后被一群疯子追着打了一圈。
“真正帮助人,可不是挖几根番薯,掏几个鸡蛋给他们吃就行的。”林巧巧的声音幽幽传来,目光也随之落在他身上,“帮助人是应该的,但是张二蛋,你现在什么能力都没有,你拿什么去帮助别人?你所谓的帮助别人,是建立我在给你吃给你喝的基础上的。”
虽然家里现在的吃喝其实都是原主创造的,可这些话林巧巧必须让沈瑞知道。
“你说你拿着别人的钱去帮助人,你觉得适合吗?连自己都吃不饱,你觉得有什么资格去管别人,你如果真要管别人的事,那请你先做好自己份内的事。”
林巧巧看着外头的光亮,见时候也不早了,连忙起身。
“厨房我已经煮好了粥,加了点你讨厌的红薯在里头,你要是不喜欢吃,我今天中午就不用做饭了。”
“”
“还有,起床刷牙之后,就给我去自留地里拔草。你虽然没学过种田,但是你人又不笨,我相信你能做到的。”
“”这是夸他还是损他?
林巧巧说完,麻利的走了,留下沈瑞一脸懵逼。
挠挠身上被蚊子盯出来的包,他看着门口的方向,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林巧巧中午回来的时候,先去自留地那边逛了一圈,沈瑞正在地边上拔草,拔上一会,就要跑边上树底下休息好一会。
天气正热,日头正辣,人在阳光下,就像锤子敲击着两边的太阳穴。
林巧巧看了好一会,才从边上的小溪用水壶装了点水,带了过去。
“喝水吗?”
面前突然多了个水壶,沈瑞愣了愣,最终抵挡不住喉咙的干哑,接了过来,“谢了。”
花婶子正往自家自留地走去,看见两人这边,连忙走了过来,指着沈瑞夸赞道:“你家二蛋可真厉害啊,都会给你除草了。”
林巧巧笑着点点头,“也就胡乱干点。”
“那也不得了了,我看这孩子是有好转的样子。”花婶子一边说一边看着边上喝水的沈瑞。
撇去一切,只这么看着二蛋,这人看着还真的不大像傻子呢?以前小花干活,他就只能坐在边上玩草,笑嘻嘻的喊着媳妇媳妇,有时候不注意还会流口水,那个样子一看十足是傻子。但是现在却不同了,坐在那里也看不出哪里傻了?
说是那场大火把两人都烧了,然后出来性子就变了,花婶子想着,也许是大火把人烧聪明了,不然说话也没那么利索,还会干点活儿呢。
“按照这势头,二蛋很快就能变聪明起来了,到时候小花你也不用那么辛苦了,这家里有个男人帮忙,自己肯定能轻松一些。”
林巧巧笑着应下,扭头看着已经撇开脑袋不去听“张二蛋”三个的沈瑞,这本来就不是傻子,至于聪不聪明就另说了。
花婶子站了会,说了一下昨天的凶险。
“我当时还怕你输了二十块钱呢,咱们一个月工分下来,也没有那么多钱啊!”
张家村每年收益都不算好,就算满工分的人,平均一个月下来也没二十块,更别说林巧巧这个刚干两年的劳动力,工分评的本来就低,一个月根本就没二十块,有十块就算不错的了。
林巧巧笑笑,“老天都帮着我呢。”
一声清脆的巴掌声从靠北角的破瓦屋内传了出来。
只见一张木板床上四仰八叉的躺着一个男人,男人身上穿着打了许多补丁的短裤,衣服更是皱烂的不堪入目,巴掌声正是从他拍脸打飞翔中的蚊子传来的。
只见他松开压在脸上的手,掀开沉重的眼皮,看着掌心上已经被打扁的巨大花蚊,那一肚子血已经被他打成一滩血糊在手心里。
嫌弃的看了一眼掌心的血,他不耐烦的从直接刮蹭到床边上,恨不得赶紧远离着肮脏的小蚊子。
这已经不知道是他打死的第几只蚊子了,山间大黑花蚊多,随便一只都大,像渴极了一样,拼命吸着屋内唯一的人。
浑身痒的难受,他蠕动了一次又一次,试图减轻身上的痒,最后抵挡不住周公的寻找,烦闷的将同样打了许多补丁的被子往肚子上一盖,挠挠脸,继续眯眼睡觉。
“张二蛋,给我滚出来!”一声巨吼突然从屋外传来,随着铁耙丢在地上的哐当生,躺在床上的人被吓了一大跳,像被一根线突然快速扯了起来,几乎是自然反应。
知道声音是谁的,下一秒,男人烦闷的将发霉的被子往脸上一盖,假装耳聋了。
紧接着,破败的屋子里进来一个人。
林巧巧带着粗砺的手直接掀开被子,对着床上的男人一顿狂骂。
“张二蛋,你是不是不想活了?昨天说好要把我交给你的地翻好,你是不是忘了?怎么乱七八糟的?”
终于,男人失去了耐性,掀开眼皮,坐了起来。
“牛大壮,你大爷,我说了不要再叫我张二蛋,要么叫我艾瑞克,要么叫沈总裁,行不行?”这特么什么狗屁名字啊!
站在屋内叉着腰的林巧巧似乎并没有听进去,反而翻了个大白眼。
似乎有种故意的意思,她直接又喊了一句,“张二蛋!”声音清脆嘹亮。
“昨天我走的时候不是交代好让你把地翻好,你是不是忘了?还有,现在什么时候了,你还没起来去捡柴,那块好好的地被你翻乱七八糟的,你现在让我怎么种?你还想不想吃饭了?是不是想吃观音土还是黑土啊?”
说着,林巧巧冷笑道:“还艾瑞克?我还星巴克呢,都来多久了,你真以为你还是那个拽的二五八万的富二代大总裁?”
“老子本来就是富二代,本来就是大总裁,怎么了?”男人底气十足,双目圆睁,充满着对眼前无知女人的愤怒和蔑视
“呵呵”林巧巧轻笑一声,“可惜啊,你现在只是地主家的傻儿子,而且还是被人斗破家亡的地主家傻儿子张二蛋!”
“牛大壮!”
林巧巧继续叉腰:“行了,别喊了,赶紧起来干活!”
男人头一拧,“不去!”十分有骨气。
林巧巧笑了笑,“行啊,不去可以啊,我回来的时候刚弄了两条番薯,到时候可别说饿啊。”说着,她还晃了晃手里的两根红薯。
只见男人眼睛倏然睁大,大骂一声,“靠!”
说着,肚子还十分配合的叫了一声。
沈瑞这两天已经饿的有些老眼昏花了,别说干活,连起来都懒得,恨不得就这么躺死在床上。
他闭着眼睛没动,林巧巧也不理会他,转身进了厨房。
说是厨房,其实就是一间黑漆漆的屋子,半个月前,这屋子起了一场大火,因为遇上阴雨天,半个屋子是湿淋淋的,直接闷成了黑炭屋。
那天,也是她和沈瑞来到这个鬼地方的日子,她成了前地主家的童养媳牛小花,而死对头沈瑞,成了地主家的傻儿子张二蛋,她名义上的丈夫。
而穿的时间,是七八年刚结束十年战争不到两年的五月份。
只是没想到,等她生活了几天之后,她才猛然发现,她穿的不是现实的年代里头,而是一本年代文里头,而这本年代文,正是她不久前在晋江看的那本年代文《七零年代之寡妇当家》!而她,还是里头的女主!!!
至于她家里这位,不好意思,好像出场没多久,就被一场大火烧死了,为此,身为女主的她,还哭了好久,还有人说是女主纵火烧死了这个傻子,书本里头还闹了一阵。
不过坚强的女主,在被人误会之后,眼泪一擦,却更努力生活,给自己的寡妇人生挣个大好前程。
只是,她和沈瑞来了之后,一切都变了,被大火烧的两人,因为最近下雨,被起夜的邻居发现,然后救了出来,倒是一个屋子被熏的黑乎乎。
至于醒来之后换了芯儿的两人,还被村民当作饭后八卦八了很久,直言地主家那个傻儿子好像更傻了,说话颠来倒去,也不知道说的什么玩意。
火烧了起来,林巧巧见房间的人没动静,起身又出来。
“张二蛋,让你干活你还去不去啊?咱们现在米缸可没米了,你再不干活,我这红薯可不会给你。”
“你敢?”
林巧巧眉头一挑,“有什么不敢的?”
沈瑞被气疯了,“你大爷的,别忘了,你可是我的员工!”
“那也是以前,现在你已经不是蓄阳集团的大总裁了,你现在大名叫张瑞,小名二蛋。况且,你肩不能挑手不能提,没我,你可是会饿死的哦。”
说完,林巧巧转了个身,进厨房继续拢柴。
可能因为这屋子霉味蔓延的太广了,突如其来窜进鼻子的异样番薯味,显得格外明显。
这种吃了会放屁的东西,他以前别说吃了,看都不看一眼,可是现在,沈瑞只闻到了香喷喷的味道,这肚子,也耐不住饥饿的叫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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