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读书 > 玄幻小说 > 超能王子 > 正文 第十四章
    唐少波举枪对车窗外的天空开了一枪做为示警,命令停车。黑轿车不但没有丝毫减速,反而把油门一脚踩到底向秋娅直撞过来。秋娅气定神闲的操控着自己的爱车,加速c漂移c原地转圈,黑轿车咆哮着发力却撞不到也甩不掉秋娅那辆“金公主。”

    唐少波很少有机会享受老婆高超的车技,这次却一次玩了这么多花样,兴奋地尖叫。突然,秋娅向左侧一打轮让出了车道,黑轿车飞也是的冲了出去,秋娅放慢了车速跟在后面。

    “玩的好好的,怎么放了?”

    “他跑不了,你的人在转弯处。”

    唐少波看不见,正要问时,秋娅已经把车开到转弯,只见警灯闪烁,四名荷枪实弹的警察已经控制了那辆黑色轿车,地上的钉板把那黑色轿车的四个轮胎全都刺破了,想跑真是很难的一件事。

    乔格鲁举着双手从驾驶室下来被戴上手铐押进警车,黑轿车后座上,那只僵尸眼神呆滞的紧紧抱着玩具熊,对周围的事毫无知觉。

    秋娅回到自己车上,找了一瓶水回来,对着梦游人的头一股脑儿把一瓶水全部浇下去,那人激灵灵打个颤,如梦初醒般四周看了看,惊慌的叫:

    “诶?怎么回事?我怎么在这里,这是哪呀?哎呀,疼!”

    梦游人回到人间,这才感觉到钻心的疼痛。

    “欢迎回来,我们送你去一个安全的地方。”

    唐少波让他下车,两个警察把梦游人也带上警车。

    “老公,交给你了,我回去了。”

    秋娅洒脱的挥了挥手,驾车走了。一位年轻警员看着秋娅的车子尾灯划出一条红色弧线飞驰而去,赞道:

    “这谁呀?”

    “废话,管我叫老公,你说她是谁。”

    “真漂亮,我说那车,她有妹妹没?”

    “小屁孩,急什么,等我发现好女孩,第一个想着你。”

    “那怎么也得赶上嫂子百分之八十吧。”

    “那比你嫂子还好的你不要啊。”

    “怎么可能呢,哪还有这样的女孩啊。”

    “呵呵,你小子不学好,就学贫嘴了。”

    “嘿嘿嘿。”

    回到警队,立刻对乔格鲁进行讯问,乔格鲁没做任何抵抗,唐少波听得出他说的是实话:

    “我有今天,全拜我的老师所赐。”

    乔格鲁一开口就愤愤地这样说道。

    “你的老师是谁呀?”

    “蒙森。”

    “哦?!那位血液病专家,医学界翘楚蒙森?”

    “哼哼,不过是个沽名钓誉的卑鄙小人。”

    “他可是手下无死人的医生,这个是能骗的吗?至从他做了国家大医院首席院长之后,再也没有在那里因病医治无效而死亡的人,当然除了天年已到的老人。而据说即使是百岁垂死之人,到他那里,也可多活个三年五载的,这不是虚的吧。”

    “是,这都是事实,可这些都是表面,所有的人都只知道他手段高明,却从没有人想知道他为什么做得到。”

    “今天,我想知道。”

    唐少波为乔格鲁递上一杯水,乔格鲁说声谢谢,喝了一口,慢慢说道:

    “去国家大医院看病的都是什么人你不会不知道吧。就像你,一个警察,我,一个普通医生,去得起吗?”

    “你说吧,这些我都知道,不用你说。”

    “我读博士研究生的时候,那是十一年前的事了,就在毕业那年,我们接到一个课题,要对一份稀有血样进行检测分析,并写出检测报告。蒙森是我的导师,一共有三个同学在他门下读博,说实在的,蒙森在血液病领域还真是造诣颇深的,跟着他,我们也学到不少东西,这个课题应该是最后一个了,如果做得好,会对我们的毕业论文大有益处。

    血样被送到实验室那天,我记的很清楚,是军队武装押运来的,戒备森严,如临大敌。血样足有八百,用特制的恒温箱装着,由一位不小的军官亲手交到蒙森手里,蒙森把血样直接送进实验室的保险柜里,钥匙由他亲自保管,密码也只有他一人知道。我们以为很快就会发生医学史上的重大发现了,都兴奋的期待着。

    可谁想到,在后来的检测工作中,我们谁也没看出这份血样和普通血样有什么不同,尽管我们想努力的从中发现些许的差异,可结果,还是一样。我们以为这只是一次探索,不成功也没有什么,像这样的实验是很常见的,谁也没有多想。直到后来有一天,我无意中打开了蒙森的电脑,发现了一份检测报告,这份报告和我们过去的检测报告里数据出现了很大的差异,从这份报告里可以明显的看出,这是以一份特殊的血样为样本做出的,这份血样可以说是医学界的重大发现,把它与发现外星人相比也毫不为过。

    我偷偷的复制了一份检测报告,并没有和任何人说起。后来,蒙森从医科大学转到国家大医院工作,我们也毕了业,我来到现在这家医院当大夫。也就是从那时候起,国家大医院开始走上辉煌,成了不死人的医院,蒙森也当上了国家大医院的首席院长。世间传说,蒙森得到了治疗血液病的独门秘籍,发明了一种万能血,可包治百病。每一个到那里去的病人,付出巨额医药费之后,都可以获得健康的身体。蒙森如今已是亿万富翁,他的患者只有高官和富豪,我想,当他私吞的血用光了之后,他也该光荣退休了。那时,他已经赚得钵满盆满,没有什么遗憾了。

    也正是知道总有一天,蒙森私吞的血会用光,所以,我一直没有放弃寻找新的万能血,一旦找到,我就可以取代蒙森,成为医界霸主。可是十多年来,苦寻无果,我开始着急,病人的血是不可能是万能血的,否则也不会成为病人了,我要想办法到外面去找,到健康人的身上找。我发明了一种致幻药,叫非他,这种药可以让人按照我的指令行动,而且可以让人在无自主意识状态下最大限度发挥身体的潜能,这也就是你们看到的梦游族。我把我的病人,那些病的不重或者已经康复的病人注射进非他,让他们在深夜出去,对既定目标开展攻击,他们受到惊吓或者受到伤害,自然会到医院来就医,我就可以获取他们的血液。”

    “也就是说,你要人为的制造病人,获取血样。”

    唐少波插问道。

    “是这样,虽然这个办法有些匪夷所思,但是效果很好,门诊病人大增,照此下去,我对找到万能血很有信心。”

    “可是,那一对老年夫妇你是出于什么考虑,竟然把他们杀死在家中。”

    “这我也始料不及,原因可能有两种,第一,梦游人如果被叫出名字,就会杀人,有可能老夫妇认出了那个梦游人,叫出了他的名字。第二种可能,他看到的目标和我给他的信息不符,也会杀人,那个老夫妇家里有一个男孩,是老夫妇的孙子,今年十八岁,我的目标是这个孩子,或许那天这个孩子没在家,梦游人看到是两个老人,于是就下了死手。那天在你家楼下也是这个道理,梦游人看到三个人,因此会杀机顿起,而那天的目标,却是你儿子。”

    “你怎么知道那是我的家。”

    乔格鲁笑了一下,说道:

    “每个想达到目的的人,会想尽一切办法了解自己想要的信息。当我从血液检测中心郎日龙医生那拿到检测报告的时候,我差一点要疯狂了,那份报告,和我从蒙森那里复制的报告,里面的数据完全一样,你知道吗,那是你儿子的血,也就是说,你的儿子拥有万能血。可是,你却不是,每年你们警局体检,我都很注意验血这一项内容,所以我知道你的血很普通,这是为什么?难道,你老婆是万能血?按照遗传学的理论,孩子的血至少要随父母一方的。”

    乔格鲁自言自语的分析着唐少波家的血,唐少波也是第一次听说天朗的血是万能血,但他知道天朗是秋娅捡回来的,因此,乔格鲁的自言自语,唐少波只是笑笑,这些没有必要跟他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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