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读书 > 其他小说 > 路漫漫而修远兮 > 第 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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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漫漫而修远兮》作者:尚夭先生

    潇湘2017-04-11完结

    内容介绍:

    第一次见面,她腼腆的说:“同学,没有零钱了,找你两个塑料袋行吗?”

    第二次见面,她当着他的面摔倒。

    事后她说:我以为他要亲我。

    第三次见面,他终于一偿多年的夙愿。

    她是一个网络作者,所有人都以为她喜欢深夜出来活动。

    但她其实,最怕的就是黑夜。

    ☆、第一章 初见

    十月底,连续降雨半个月的Y市难得出了回太阳。太阳懒洋洋的挂在天空,如荷包蛋里黄嫩嫩的蛋黄。

    我穿着商场员工的统一制服站在收银台旁,脸上保持着标准的微笑。右脚跟扣在地上,微微用力,被束缚的脚终于从高跟鞋里解放出来。

    收银台是环形的,只要我不走出去,根本不用担心顾客会看到。

    有谁会想到端庄的收银员脱了鞋子?

    我所在的这家商场在Y市很有名,老总据说不是本市人,是这几年才到Y市投资发展的,这家商场经营的都是高档品,随随便便的一件衣服就要好几万。对于我这种穷人来说,别说买,能每天看到就是我的荣幸了。

    “该死的老板,早不来玩不来,偏偏在我值班的时候来视察。”此时脚被高跟鞋磨的生疼,我哪里还记得自己靠人家吃饭。虽然在心里早就问候过老板以及老板的爹妈,但是有“仇”必报是我的人生准则,我的ròu体正在承受煎熬,既然不能“报”老板的ròu体,那么我只好狠狠打击资本主义的灵魂了。

    “来了来了……”赵雪的娃娃音有些激动。

    我下意识的扭头看着赵雪,好奇的问:“谁来了?”

    赵雪对着我张牙舞爪一阵,然后一副“败给你了”的模样,用眼神示意电梯口。

    我顺着赵雪的目光看去

    经理!

    糟糕,我赶紧端正身姿,做好学生状,脚下暗暗摸索着自己的鞋。

    瞎子摸鱼似的摸了几秒后终于摸到了鞋,凭着触觉很顺利的穿好了鞋,优质皮鞋和地摊货的差距在此刻非常适时的展现出来。我想,若今天脚下是自己在网上一百块打折买的那双高跟鞋,仅凭触感铁定穿不进去。只能说那鞋子的皮革太坚硬,所以我每次穿的时候都得蹲下身用手按住两边,不然脚根本挤不进去。

    这家商场的员工制服是统一发放的,当然,新员工统一发放制服的那个月,我只领了两千多一点点工资,比赵雪少了一千八百块大洋。

    赵雪是我的同事,比我先来半年,因为是同龄人,又恰好同一天值班,所以我和她的关系便比和其他同事的关系要亲密一点。当然这并不是说我和其他人关系不好,而是我和她的关系胜于与其他人的关系,因为有了比较,所以不同。

    这看似是一个相同的意思,但是细细深究起来……好像还真是一个意思。

    我叫苏漫,今年24岁,是Y市人,想当初我能进这家商场,相当大的原因是因为我是本地人,会讲本地方言。

    小腿突然被踢了一下,我微微倾过身子,压低声音:“干嘛?”

    赵雪显然在伪装方面天赋不如我,因为下一刻,她立刻扭过头对我兴奋的说:“看,帅哥!”

    我暗自抹了把汗,虽说有钱能使鬼推磨,情人眼里出西施,赵雪叫经理哥我没意见,但是帅哥就太唯心主义了吧。

    一向以唯物主义者自居的我在心里对赵雪翻了个白眼,脸上依然保持端庄的笑容。

    等等

    经理旁边的帅哥什么时候来的?

    虽然只是一个侧脸,但我却仿佛前世便认识他一般,那种熟悉的感觉牢牢的抓住了我的心。

    男主!

    我瞪着眼睛观察那位帅哥,脑海中飞快的闪过一串文字

    他乌黑深邃的眼眸,如水潭般深不见底;好看的剑眉飞扬,就像他这个人一般;高挺的鼻,绝美的唇形,无不散发着致命的诱惑……

    就在我构思着男主的外貌时,对面的帅哥一个转身,给我留下一个优雅的背影,连转身都这么帅,连背影都这么大的吸引力,不愧是我们家男主。

    然而上天是残酷的,我都没品位够帅哥的背影,经理魁梧的身躯便牢牢的挡住了我的视线。

    我的目光一路尾随着经理不,帅哥,看着他们走进直升梯,然后电梯门“叮”的一声合上。我暗自神伤,电视剧里男主角走进电梯,电梯门缓缓关上都是骗人的,刚刚那个帅哥一点也不比电视剧男主角差,怎么人家进去电梯门恨不得立即关上似的。

    就在我暗自神伤时,电梯门再次传来“叮”的一声,我下意识望过去。

    天呐,我今天运气也太好了吧,我在心里呐喊。

    帅哥去而复返。

    之间电梯里帅哥当先走出来,然后直直的朝着柜台走来。

    我咽了咽口水,他是不是发现我偷看他,所以不高兴了?不是说很多长的帅的人都不喜欢被人盯着看么?

    完蛋了,看他跟经理很熟的样子,我会不会被扫地出门……

    我僵硬的站在柜台后,有点做贼心虚的感觉。怎么办,他走过来了……

    衣角被拉了一下,我斜眼瞟了一下,赵雪正襟危“站”,然后对我挤眉弄眼。若是平时,我肯定能理解赵雪什么意思的,但此时我急得跟热锅上的蚂蚁一样,哪还记得见到经理要问好。

    于是在赵雪75度角弯腰问好时,我跟一个木桩子一样站在她旁边。

    待反应过来时,我赶紧弯腰,一副低眉顺目的模样。

    眼前光线突然一暗,然后有个男人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你……是K大金融管理系的学生吗?”

    我一愣,抬头发现帅哥就站在我前面的位置,我瞟了一眼低着头的赵雪,然后茫然的说:“是。”

    帅哥看我的眼神突然变得意味深长,似乎带着点惊喜?

    这分明是许久不见的朋友或者同学相逢才有的眼神,我在脑海里迅速将小学到大学所有的男同学一一过滤一遍,再将小学到大学认识的学长都扫描一遍,最后拓宽范围将爸爸妈妈的同事的儿子,高中室友大学室友的男朋友逐个排查,得出的结果是:查无此人。

    面对帅哥灼灼的目光,就算是自诩从小与帅哥为伍的我也小小的脸红了一把。

    就在我娇羞不已想着怎么打破僵局时,帅哥突然弯腰靠近我。

    我一惊,下意识的后退几步,然而穿好高跟鞋确实是一门需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学问,而我很显然是个不注重实践的人,于是此刻我便深刻的体会到了什么叫“悔不当初”。

    因为帅哥突然靠近,受惊之下我下意识的后退,慌忙一下脚一崴,身子失去平衡后华丽丽的往后倒

    帅哥显然也没想到他的行为会引发我这么激烈的举动,见我身子往后倒时很负责任的伸手来抓住我

    而我在危急时刻伸手想要抓住柜台,但是很不巧的,我的手撞上了帅哥伸过来的手,而身子下降的速度显然比我下意识伸手的速度要快。

    这一刻,我深刻的体会了一把什么叫定格。危险来临时,自己脑海里分明有个声音在说:快做点什么改变现状,快做点什么。但是往往身不由己的会蒙圈在当场。

    于是,我的手与帅哥的手背在亲密接触了一下后,在一片惊呼声中,身子急速后倾,零点零几秒后华丽丽的撞墙上了。

    帅哥保持着趴在柜台的姿势,目瞪口呆的看着我,手背上被我抓出几道血痕

    于是在众人眼中,事情变成了这样

    我突然崴了脚往后倒,帅哥下意识救我,而我时运不济,无福消受美人恩,最终还是脱不掉华丽撞墙的命运。造化弄人啊!

    果然,经理最先反应过来,他瞪着帅哥手腕上的几道红痕:“苏漫,你怎么能抓伤路……路先生?”

    我伸手揉了揉后脑勺?什么叫世风日下人心不古,现在受伤的是弱女子我好吧?要不是他我能突然摔倒?被害人反而成了被告,还有没有天理了?

    我在赵雪的搀扶下缓缓爬起来,转头看着站在一旁的帅哥,发现他居然……居然一副“受害人”的模样,优雅的举起被我抓伤的手,看着我的眼神有些……兴师问罪的意思!

    我张了张口,刚想说话,赵雪心疼的声音响起:“天呐,都破皮了!”

    我扭头看向赵雪,她正一脸惊恐的看着帅哥搭在柜台上的手。察觉到我幽怨的目光时,赵雪立即抓起我的手,使劲搓了搓:“经理,你看漫漫的手都红成这样了。”

    我抽了抽嘴角,默默的将赵雪手中的手抽出来,将另一只手放在她手心。刚刚既没有抓着柜台,也没有抓住帅哥的手,反而在摔倒的那一刻撞上了墙上凸起的公司LOGO,此刻手背上便有些红。

    赵雪尴尬的干笑了两声,然后捧着我的手给经理看:“经理你看,苏漫的手都伤成这样了,而且她刚刚还撞到头了,我们漫漫可是要当作家的人,脑子可不能撞坏了,你也知道,作家的脑子最是金贵了。经理,你看”

    “既然受伤了,那就去医院看看。”帅哥突然打断赵雪的话,看着我说。

    我刚想说不用了,帅哥突然抬起手,在我跟前晃了晃:“正好我的手也很金贵,一起去医院看看。”

    说完,帅哥转身对愣在一旁的经理说:“王总,我不小心伤了你的员工,只好亲自带她去一趟医院了。”

    我本以为经理会很客气的说不用,但是没想到经理爱护员工已经到了这种程度,因为员工不小心摔了一跤,便让自己的朋友带着去医院,真是中国好老板。

    经理先是一愣,然后笑得很爽快:“好呀好呀,那就麻烦路先生了。”

    看着他们两人几句话就决定了一件我平时发烧39度都不敢轻易决定的事,我顿时被一种名叫小人物的悲凉包裹。

    我想着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经理如此爱护我们这些小员工,我们也得替经理着想,不能麻烦他的朋友。于是我赶紧说:“经理,不用麻烦您的朋友,我回家擦点yào膏就可以了。况且我今日还得值班呢。”

    我完全低估了经理高尚的人格,他义正言辞的拒绝了我的好心,然后大手一挥,放了我半天假。

    ☆、第二章 帅哥是个人贩子

    跟着帅哥一拐一拐走到地下车库的时候,我还是一脸茫然的。

    帅哥走到一台黑色的大众旁边,打开副驾驶的门,示意我进去。

    我愣了几秒,随后一拐一拐的坐了进去。

    坐在副驾驶车座上,我不禁在想我的小说是不是太不切实际了?比如男主角都应该开兰博基尼或者法拉利的跑车,再比如男主角的副驾驶座是只能给女主角一个人留的,再再比如男主角看到柔弱女子受伤,应该发挥英雄主义精神一把抱起柔弱女子往医院冲……

    我不禁扭头打量身边的这个帅哥,他开的是大众,副驾驶座连我这个刚刚见过一面的人都可以坐,我一拐一拐的从电梯出来,他连虚情假意问一句需不需要扶都没有,当然话说回来,就算他要扶我也不会给他这个机会。

    帅哥的手随意的搭在方向盘上,不得不说他的手还是很漂亮的,五指修长,指甲修剪的干干净净,手虽然很修长,却不会给人骨感的感觉。

    我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虽然手指也挺长却让人联想不到“修长”这个词,甚至有点ròu?

    我在脑海里仔细回想了一下我家的伙食,按道理不应该吃那么简单的食物还是这么胖啊!

    我其实并不胖,甚至有点偏瘦,只是不知为何,我的手却一直带着“婴儿肥”,小孩子ròuròu的手确实可爱,可是我一个二十几岁的大姑娘,手要是有ròu感就着实没有美感。

    “放心,我保证还你一双白白胖胖的手。”帅哥突然开口,打断了我的思绪。

    白白……胖胖?我深呼吸一下,强忍住打人的冲动。

    打人不是一个社会主义制度下五讲四美三热爱的好青年的行为,当然,更主要的原因是我打不过他。

    看他的身高,怎么也有一米八几,这是一米六三的我穿着6公分的高跟鞋看他时眼睛总是瞪大得出的结论。

    这个论断其实很有科学道理。当你看着一个人的眼睛感觉自己的视线往下时,毫不费力就说明你比对方高,就好比我看赵雪时,我的眼皮是可以耷拉着的。而看这人的时候,我的眼珠子是往上走的。

    真理之所以是真理就在于它经得起实践的检验。

    大概是我的沉默让他感觉到了无视,帅哥突然很不爽。因为他突然将车开的飞快,而且时不时的急刹车意图暗算我,他不知道的是,我的开车技术不怎么样,坐车技术却早就被本市公jiāo司机训练的既不怕急刹车,也不怕猛踩油门。

    此时临近上午下班期,街道上已经有不少的车,这样一来帅哥的车技便没了用武之地。果然群众是可爱的,有车的群众更可爱。

    我知道但凡帅哥都是有脾气的,但没想到的是这个帅哥如此有脾气,

    不知是因为我不为他的yīn谋所动,还是不能愉快的展示车技,他显然有些郁闷,这郁闷持续了大概几分钟后便结束。在一个路口,他一打方向盘,将车开上了高架。

    上了高架后大众不受束缚,立即撒开蹄子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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